[宣判] takase 申訴 Gossiping/xianyao 案

作者: steve1121 (o'.'o)   2020-01-06 00:32:29
【裁判字號】 D1232
【裁判日期】 民109.01.06
【裁判案由】 takase 申訴 Gossiping 板主 xianyao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takase) 不服板主(xianyao) 判定違反板規第十八條「板主對於使用者
  犯行輕微、或違規處於模糊地帶或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之規範。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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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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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TxJ8bBc 辦理。
  二、援引 Gossiping 板規 (2019.08.21)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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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刪除。
1.新聞格式錯誤,未依下列新聞格式張貼者,包含:
a.文章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
第十八條:〔警告、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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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輕微、或違規處於模糊地帶或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處以警告並
  水桶一週,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
上一律水桶三個月。(警告追溯期為一年)
  三、引述違規文章內容
    作者: takase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議員徐弘庭威脅員警:錄下來肉搜你全家倒楣
    時間: Sat Dec 7 22:29:33 2019
    (僅引述標題,全文如本案證01)
    
  四、申訴人主張,板主以擅改新聞標題為由,水桶七天無據,板規只有刪除
    文章的規定,不服板主判決。
  五、檢視本案板主判定違規之理由(如本案證03),組務認為,依據板規第十
    八條,板主對於違反相同板規且僅為刪文處分之看板違規行為,第一次
    板主得予以警告並水桶七天處分,第二次警告以上,板主得依板規加重
    處分。板主在本案的板務處置上,未有不妥之處,故仍維持板主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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