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gossiping ubcs等板主 故意不處理造謠 (keroro39)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22-06-24 21:54:59
請使用者於72小時內依置底公告格式發文
┌─────────────────────────────────────┐
│ 文章代碼(AID): #1Yh20Pjt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TalkandChat (啃?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55447577.A.B77.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逾期不予受理
另提醒使用者,發文時請注意板規
5. 嚴禁挑釁、引戰、酸言酸語等行為(限定當事人檢舉,L_TalkandCha板主認定)。
水桶30天
10. 不得破壞本板秩序,破壞秩序由本板板主認定,違規者水桶30天+退文
以上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一、聲明:
: 本次檢舉非重複檢舉或OP,係依群組長判決撤銷小組長檢舉駁回之誤判後,再次檢舉
: ================================
: #1YhjujRh (About_Life)
: 檢視檢舉案申請文之推噓文,
: 小組長曾明訂收件時間;
: 再檢視小組長判決理由,為"ID多了一個z為不同人,故檢舉駁回"。
: 群組認為,
: 小組長已於推文中說明收件期限,
: 則期限內雙方皆可補充證據或修正程序有誤之處;
: 針對是否用[申訴]、[檢舉],或是被申訴/檢舉人ID填寫不同之處,
: 應由小組長說明並請使用者補正程序,繼而重新審理。
: 本文轉知 QQKKQKQK 小組長。
: ================================
: 二、以下為申訴內容,與前次申訴文 #1YYoxJUv (L_TalkandCha) 相同
: 僅就有無詳細閱讀打yes,有沒有看懂是不同問題,核先敘明
: 畢竟有看不代表有看懂
: 何況連自稱看不懂可以參考別人的,及自認閱讀沒有困難的小組長
: 檢舉他人時,也疑似因為沒看懂檢舉規則
: 未附溝通信、未附證據就檢舉,而不被受理 Q_Q
: #1Yi7j8p- (Sub_DigiLife)
: #1YhmeiFn (Sub_DigiLife)
: ================================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組規》與《組務板規》? (是/否) 是
: 2. 檢舉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 是
: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 是
: (a) 相關事證之文章。
: (b)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 ※若為檢舉違反組務板規 #1P5REjBj (L_TalkandCha) 之案件,可僅回答第 1 題。
: ※撰寫檢舉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 ※提出檢舉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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