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LUkFkgE carshop申訴一案
判決:版主判決無誤
說明:
根據carshop版上文章#1LTdL5NH #1LUEABbj兩篇看來
申訴者的確有引戰情形造成板上混亂
23 m36 4/28 tianmama R: [討論] 關於版面討論告訴。造成寒蟬效應
24 m 5/01 tianmama R: [討論] 關於版面討論告訴。造成寒蟬效應
25 m 7 5/01 tianmama R: [討論] 關於版面討論告訴。造成寒蟬效應
26 m17 5/06 tianmama R: [心得] 阿凱嚴選粉絲團不愉快的瀏覽經驗
27 mX4 5/07 tianmama R: [心得] 阿凱嚴選粉絲團不愉快的瀏覽經驗
28 sX3 5/17 tianmama □ [心得] 阿凱嚴選不實攻擊言論整理
● 29 sX2 5/19 tianmama R: [心得] 阿凱嚴選不實攻擊言論整理
但版主著實不應讓這種討論版面問題的文章存在於版面上
容易造成後來看板的人混亂
其文章內以人名 x先生之類的討論 實在沒有必要
煩請版主維持版上正常運作
回到單純的討論carshop宗旨的文章
版友可以分享購車的不愉快等
但不相干 非從其店家購買車子的版友實在不適宜發文做頻論
各有各的擁護者 但不是用這樣的文章來影射他人
至於版主加重刑罰 是依照先前多次違規情況加重
這屬於版主工作職責內 組務不干涉
至於檢舉車商發文營利的案件
本群組屬於買賣交易版 是允許交易買賣的
版上車商可允許發文自薦
但不得販售自己公司的車子
carshop版的用意是二手買賣
買自己需要的二手車
賣自己想脫手的二手車
若車商可證明發文賣的車是自己名下的車
始可發文
否則應避嫌不可賣非自己名下的車
更請版主嚴格審核分身id的販賣文章
loverlover
※ 引述《tianmama (你農我農)》之銘言:
※ 編輯: loverlover (59.127.35.150), 06/25/2015 16: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