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uyTogether水桶判決不服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6-07-03 00:57:56
申訴人 :churryrain
被申訴人:BuyTogether 版主 rainbowbaby
看板板名:BuyTogether
申訴訴求:撤銷板主不當判決以及請板主公開回應相關標準的決議過程和決議內容
本人於2016/06/03在BuyTogether板開了「ES生火尖頭絨面粗跟涼鞋」
於2016/06/27收到水桶信件,板主表示該商品經檢舉為盜圖仿品,追加七日水桶
附1.
┌─────────────────────────────────────┐
│ 文章代碼(AID): #1NKN-GFz (BuyTogether) [ptt.cc] [截止] ES生火尖頭絨面粗?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yTogether/M.1464958864.A.3F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8 Ptt幣 │
└─────────────────────────────────────┘
●66965 ! 9 6/03 churryrain □ [截止] ES生火尖頭絨面粗跟涼鞋-直寄
事發後重新查閱過合購板現有板規,發現仿品相關罰則並未更動
附2.合購板關於仿品相關的板規:http://imgur.com/a/7QA6p
且查閱同一合購商品的相關處置,發現板主僅處理5/29之後的團,更加不理解板主的處置
附3.同一商品的合購處置僅有5/29後的團被鎖文&刪文:http://imgur.com/a/GGemy
過去也曾在合購板誤開仿品,但這是第一次遇到往回追溯一個月的判決
去信請板主釋疑卻得到許多矛盾的回答,因此決定提出申訴
附4.以下經過板主同意公開相關往來信件:http://imgur.com/a/z0hhM
疑問一、板主依據現有板規幾之幾往前追溯團務?
在前板主alicejih/foryaya當任時期,我亦曾誤開過仿品
當時因團務已截止,板主是鎖文、刪文、不水桶處理
現任三位板主分別就任至今,不曾看過板主針對仿品判決標準更改而有任何公告
板主也沒有在置底閒聊文/洽特板提過相關處置,而這期間關於仿品的罰則也未有更動
附5.a前板主公開說明「已經截止的只有!但不刪除合購文也不水桶但有列入精華區」
┌─────────────────────────────────────┐
│ 文章代碼(AID): #1J_SzmNR (Chat82gether) [ptt.cc] [討論] 開到仿單團員要求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t82gether/M.1409142640.A.5D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9436 12 8/27 ruby40861 □ [討論] 開到仿單團員要求抽單但已出貨
直到判決發生有板友於置底閒聊區提問:只要查到是仿品,曾經開團的主購都會進水桶嗎?
板主才回應:要看是什麼狀況,明顯違規部分會往前檢查一個月內的團務
若是非明確則以列禁開為主
至於何者為明顯違規、何者為非明確違規,於現有板規亦從未有明確的定義規範
附6.置底閒聊區相關回應:http://imgur.com/a/srGEC
疑問二、板主依據現有板規幾之幾往前回溯僅一個月內的團務?
板主表示已經截止的團務不代表沒有違規事項,然而卻逕行定義一個月內團務才須受罰
理由是超過一個月的團務時效過久,無法確認賣家是否有進行變更圖片/更換代工等行為
一個月內已被判定違規的主購,若下單之「交易快照」未有違規可據圖去信取消水桶
至於一個月前~三個月前的團若能提出相關證據違規一樣會受理
首先,此項商品評價有28500多筆,原先就是淘寶熱賣商品,合購板並非主要下單客戶
按照正常邏輯,賣家有什麼理由在一個半月前不加盜圖,卻在最近一個月內才加上盜圖?
通常都是在被檢舉後賣家將盜圖下架以求可以繼續在合購板開團
其次,針對交易快照之取證,有跟板主在信件中確認,交易快照是否可以更動
板主表示交易快照就是拍下時的樣子,不會隨賣家修改網頁資訊而更動
我查閱過個人的淘寶訂單,至2013年的訂單都還看得到該訂單的交易快照
唯一看不到交易快照的訂單是因為該用戶已被凍結無法顯示交易快照
第三,關於板主表示超過一個月前的團務若能提出相關證據違規一樣受理
要證明當時的團是否有違規,個人思量了一下只有兩個辦法
要嘛我當初在這些主購開團前就密切關注這些網頁並截下當時所有網頁的截圖
要嘛我有辦法進入這些主購的私人淘寶帳戶或者他們所使用的代買帳戶取得交易快照截圖
我想任一個取證方式都強人所難吧?
疑問三、若板主群已作討論並且擬定一套執行標準,卻未曾公告逕行實施,
請問要板眾何所適從?
身為一個板眾希望板主確實回應以下問題
1.此項標準從何時開始決議施行,是否有相關討論紀錄佐證?
2.此項標準是否有實行公告進到宣導的義務?
3.板主群討論出的標準的內涵究竟是什麼?
疑問四、該商品被判仿品至今,該項商品為何仍未列入禁止合購物專區?
附7.禁開合購物專區並未更新:http://i.imgur.com/oG6xffr.png
我相信在板主於置底閒聊區推文告知之前,沒有任何板友知道板主新政的標準
合購板已是一個運行多年的熱門板,我認為正常的板務運作不應該是新判決出來之後
大家才知道違規與不違規的標準在哪裏
對於較不頻繁進入合購板或者新進的合購板友
也不應有明定的板規之外的潛規則限制其權利
根據以上幾點訴求本人提出申訴
作者: cutejoanna (金枝玉葉)   2016-07-03 08:33:00
可是,不可能已經截止的團都全部不罰吧?那只要仿品不就趁版主上限前趕快截止就不用被捅?線
作者: ruby40861 (蛋糕姐接)   2016-07-03 09:38:00
原po應該不是主要訴求此次補不能罰,而是詢問追溯一個月的法源依據為何?為何突然開始執行追溯?如果仿品都違規,那為何只追溯一個月?原po已說明她認為板主說已拍下截圖追溯一個月的問題所在若版主真要執行追溯一個月,那是否該新增版規或是宣導?我認為前板主與現任板主對此部分執法標準不同,即代表此部份罰則尚有模糊地帶,換了不同版主就會有不同解讀**更正:原po已說明版主要求交易快照的問題所在(畢竟換板主之間,對於仿品部份罰則應無修訂?處分卻突然變得不一樣)原po要求撤銷判決是基於此判決無明文法源依據並非因為截止所以要求不罰呃然後上面是我的理解,希望我沒有務會原po的意思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6-07-03 18:06:00
是的,Ruby大所說的就是我本篇主要申訴原因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2016-07-05 15:12:00
你明知是仿冒品還開團@@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6-07-05 15:18:00
.......請問小組長您這句是疑問句還是肯定句?從我PO申訴文至今並未私下與您或板主通過信件,我不理解此篇申訴文哪邊有說到我明知道這是仿品卻還是想鑽漏洞開團?
作者: ruby40861 (蛋糕姐接)   2016-07-05 15:36:00
這雙鞋就我所知很多人開團,是後來才被檢舉有仿品嫌疑所以開始往前檢視一個月前的團務,並執行水桶處分原po早在版主近日認為有仿品嫌疑之前就結束團務了雖合購板未列仿品區,但從Chat82gether公告可以看出這是六月底才認定有仿品嫌疑,並無蓄意開仿品之嫌疑http://i.imgur.com/HmPsSxD.png
作者: rainbowbaby (小彩虹)   2016-07-05 15:50:00
發文前原先就應盡檢查義務,若大家發文都未檢查,皆以無蓄意要求取消水桶,那仿品規範存在又有何意義?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2016-07-05 16:19:00
開團前本身就應該檢視是否為仿冒品 而非等版主判定網頁很明確的是仿冒品是不應該開了不管是不是已經結束團務 但是仿品就算違規了 不是嗎
作者: cutejoanna (金枝玉葉)   2016-07-05 16:24:00
仿品本身就是違規了,只是在發現仿品時要如何處罰?我覺得這是版主們的權限,板規有說仿品要水桶七天,只是以前版主們很耐斯有些不罰有些罰,但我覺得應該都要罰。就像我第一句推文的,截止之後不罰那就等於這板規沒用了不是嗎?所以,到底仿品處罰要怎麼水桶?截止後多久才不用水桶?還是應該通通都水桶? 要是我的話,我覺得全部都水桶才對,因為就是第一個不仔細看,然後後面就一堆一窩蜂跟著開,所以都該開罰才是。不過,要是真這樣子的話,那也會造成板主們執行上很大的困難,所以個人認為一個月這期限我覺得很OK,畢竟確實有時候一個月內有些團務也結束就像之前那個甚麼Alley款外套,其實很明顯網頁上就有網址,甚至很多人自己也知道她是仿品,那個也至少開了一年以上,後來才禁開,如果都要追溯到第一個人那很難但如果通通都不罰,那這板規可以廢了~個人覺得,既然是仿品就應該按照板規水桶,板規寫的是開仿品水桶七天,並沒有寫"截止之後不罰"之類的字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