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uyTogether版主cutejoanna判決過當

作者: cutejoanna (金枝玉葉)   2020-11-11 22:20:10
小組長你好:
(1) 看到文章,才知道原來n主購又犯了誠信原則,未與團員照實陳述事實。
10/4 日 TainanJoshHi 帳號在skypig 被水桶後來信表明:
我因為沒有發文權限,所以才拜託朋友幫忙發文,我來聯絡
甚至,TainanJoshHi在給團員的通告信中也是寫著:
我因為發文權限未到,故會請skypig及tiggermm兩位朋友發文
可是,今天niniboy 主購又在文章中打:
在我niniboy被水桶期間,曾經請我上述兩位朋友發合購文
明顯違反板規誠信條款
(2) 四個有在板上po文的帳號,給予團員的匯款個資皆雷同,所以已不是
單純聯絡人的身分,而是都直接匯款給同一人,明顯違反板規代po的板規。
《十五》本板禁止代po合購文(不論任何原因,同IP重發也視同代po)。
總共現在有四個帳號都是同一人的開團資料skypig、tiggermm、mmtiger、niniboy
(3) 三個帳號團務不清,我在與團員信件來往中,團員告知,skypig、tiggermm
、mmtiger 三位主購的團,皆未提供團員名單、購物清單、主購個人購買明
細、下標頁面、付款證明、點數轉贈截圖。
故在與TainanJoshHi 的信件中最後我有請他提供這些資料,但該網友最後就無任何
回應。故三位主購除了代po合購文以外,還有團務不清的情形。
板規有寫:
玖、主購注意事項
《 二 》發放匯款通知時,應於匯款通知內詳載團員名單、購物清單、付款方式及主
    購個人資料(真實姓名、手機號碼),若主購忘記提供個人資料,則團員有
    權拒絕匯款。
《 三 》為求公開透明,主購個人購買明細也需陳列於團務清單中,供團員檢視。
《 四 》合購文截止後七日內請主動提供相關團務資料(下標頁面、匯款證明)等截
    圖資訊給團員,若主購忘記,團員可禮貌性提醒,主購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規避或退單。
    ▽若主購經溝通後仍拒絕提供相關資訊,團員可檢附證據向版主提出檢舉,
     將刪文終止合購,並依情節輕重處以不定期水桶。
這些資料三位主購四個團皆未提供給團員。
(4) 最後tiggermm 的團,d團員表示匯款完後主購無任何回應,當時去信請主購
說明,主購一直未說明,直到skypig 被水桶才有回應,但一直都沒看到d團員方面的
回應。我在多次信件中也都有強調過:請團務糾紛的團員回信說明。
今天這個事情是需要很慎重的,最重要的d團員的說法必須要有,不能僅憑單方面的
說法我就改判,因為這牽涉到金錢的紛爭,不得不慎重。
故依據板規,判為代po和違反誠信原則。其他幾個帳號則為代po+團務不清+誠信原則。
罰則為終身水桶。
以上,再麻煩小組長了,辛苦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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