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uyTogether版主cutejoanna水桶判決過當

作者: cutejoanna (金枝玉葉)   2020-12-13 10:29:33
你並未放棄那個購物金
也未先攤提均分給該團團員
那個購物金屬前團的公有財非你個人私有財
如要使用,本來就應該要依據板規分配給團員
同上篇所說的,開團前詳閱版規本來就是主購們自己應該去做的事情,
而非還要版主們提醒,水桶後才告知不知道?
購物金基本上分兩種,一種是團務所獲得的"贈品",一種是網站贈送的購物金。
前團團務所獲得的購物金,屬贈品,本來就須平均分配給前團團員。
只有網站贈送的購物金(例如加入會員贈送的購物金)這種才是分配給新團,而不是
全部都分配給新團。
主購自己合購文中也都將該購物金視為贈品,然後卻未分配給團員,故只好依據規定
處理。
此外,我是水桶舊團。
所以水桶名稱為
2020/12/12-購物金未平均分配給該團團員-1m-cute
然後為避免後續其他開團主購認知錯誤,所以才在新團打上
# 購物金分配不當已依規定處理
因為你確實並未將購物金平均分配給舊團團員
至於是否禁止使用其他購物金,這部分牽涉甚廣,因為會影響到其餘紅利點數、回饋
等資訊,若要禁止也需再行討論,就現行版規,這些贈品紅利點數可折抵現金者,
都需平均分配。
以上,辛苦小組長了,謝謝
※ 引述《uke823 (kerkerker)》之銘言:
: ※ 引述《cutejoanna (金枝玉葉)》之銘言:
: : 小組長你好:
: : 先貼板規
: : 參、標題與內文格式
: :  ̄ ̄ ̄ ̄ ̄ ̄ ̄ ̄ ̄ ̄
: :       *第八點《滿額禮/贈品/禮券/紅利點數之內容與分配方式》
: :       c. 刷卡相關回饋需詳列,刷卡之現金回饋務必列出均攤公式,因團務
: :        獲取之紅利點數達折抵現金或換取商品門檻,亦強制均分。
: :        ▽資訊未詳述者勸導、限期修正,或依情節,逕行刪文並退文,並
: :         水桶七日~終身不等。
: : 上面就明確的有寫,團務獲取之紅利點數達折抵現金門檻強制均分。,購物金、
: : 點數、回饋等只要是可折抵現金的都需強制均分。
: : 均分當然就是預設該團均分,這是該團團員的共有財產,必須由該團團員擁有,主購
: : 若要使用,就必須分給該團團員而非新團團員,當然也不能只自己拿來用。
: : 再來
: : 合購板上文章眾多,主購開團前應該自行詳閱板規,而非還要版主去提醒,
: : 然後違反板規了才來告知說自己不知道,這樣根本本末倒置了。
: : 昨日有寫信請該主購進行處理,但主購信中明顯不願意進行退補款動作,故依
: : 規定處理。
: : 以上,再麻煩小組長了,辛苦了。
: 小組長您好,請容我再次說明本案,
: 因我覺得有很大的誤會故再次說明此狀況。
: 首先前團我可能會取得購物金並且於原文說明使用狀況,
: 原先我的認知就是取得的利益非團主個人利益即可,
: 所以可以選擇不使用或於次團使用,版主糾結的是屬前團公共財,
: 但按發生情況若要使用即等於沒使用。
: 且假設我今天一定會使用,那我當下該攤提五百,
: 之後獲得的五百就該歸屬於我個人使用,但版規又規定購物金一定要均分。
: 這道理等同於刷卡回饋金,我想應該不難理解,
: 因為我當下已攤提我尚未取得的刷卡金,
: 且因刷卡金是無法放棄的,故一定強制均分給所有團友,
: 但購物金非也,是可放棄的。
: 今天本案已攤提給新團友,並非團主個人獲利,
: 且前團當下已說明往後使用狀況,若本案無法這樣使用,
: 該版主有多次可以告誡、說明的時機,
: 從前一團開團到結束&新一團開團到結束,
: 但卻要等到團務結束,本案無任何圖利他人的狀況下需要找上18個人做退補款的動作。
: 且本案很弔詭的是,若我於新團使用購物金=根本沒使用到還找大家麻煩,
: 我想版規若要這樣執行,就直接說無法於"新團"使用,因為要使用等於沒用,
: 或是團主可以全額扣掉自己的金額,畢竟版主將其視為刷卡回饋金。
: 但版規又說原有的購物金若要使用就必須攤到新團,
: 那乾脆就禁止不能使用不是比較正確?
: 這邊提供範例,該團為23磅咖啡豆團購,故採認購磅數做折扣。
: 前團每磅可折扣21.7391304348
: 新團每磅也是折扣21.7391304348
: 若我新團需使用500就要全團折扣21.7391304348
: 但因是屬於前團的,所以要退前團21.7391304348
: 新團折扣21.7391304348-退舊團21.7391304348=0
: 以上說明完畢。
: 而我想沒人在把已經於前團均分的刷卡金回饋說要分給新團員使用。
: 我不曉得這要說明幾次,反正就跟刷卡回饋金一樣,
: 但購物金有使用跟不使用的狀況在,但版規規定若使用一定要均分。
: 最後再次強調,本案以及往例都有多次可以說明的情況,
: 正常人聽到此狀況一定是選擇放棄購物金(而且還有自由心證的問題)
: 建議版主直接說明若非全舊團員員使用就禁止使用,
: 避免往後有其他受害者。
: 另外也應該補上版規,若無使用必須於原文提供證明已放棄,
: 否則有影響其他團友利益、團務不清的問題。
: 而且該水桶原因是在新團說明未均分給團友,但我是有均分給新團友的,
: 連水桶原因都寫得不明不白了……
: 以上,再麻煩小組長指教,辛苦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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