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看板管理由管理群負責,管理群制定板規,但如有非依板規之情形,
則由組務協調裁判,本案為使用者違反板規定,該使用者亦已自承確實違規,
願受裁罰,故無紊亂裁決之情形。
2. 另使用者對申訴流程有疑義,乃出於其自身想法及感覺,
所以他並未給予管理群時間妥善思考整理回復,本人亦提出該名使用者來信時間軸,
該名使用者甚至意圖隱藏其來信一封,經本人核查信箱時間後才嚷嚷說忘記了!
如此作為心態可議,不知有何居心?
故此對申訴流程有疑義部分,乃該名使用者未給予管理群討論,
僅憑藉其自身感覺認定,難有客觀之見,故本申訴應為無效。
3. 很遺憾,該名使用者並未提出實質數量建議,仍顧左右而言他,
該名使用者可以以自身認為、自身感覺、自身覺得、自身認定出發質疑,
但一個重點,看板的管理權究竟為管理者或是一般使用者?
使用者可憑藉自身認為、自身感覺、自身邏輯、自身認定、自身覺得來做思考,
為何管理者不行?
本人一再強調本站並無給予管理者薪酬、物品、嘉勉獎狀....等,
管理者亦無項販售者收取上架費、抽成、刊登費、....等有償酬勞,
僅憑一個熱心2字,協助管理看板秩序,試問該名使用者有無思考過,
他所提出的疑問管理者都全數滿足了,那麼本板有如此眾多使用者,
每個人都提出這樣疑問,再全數滿足所有有疑義的使用者情況下,
此時看板秩序要如何去建立?或是說有方法可以滿足嗎?
該名使用者認有洗板疑慮,管理者認為不會啊!
該名使用者認應按照類別分門別類、相似物品應歸類同一項...等,
該名使用者認為提出擦擦筆的建議很完善,管理者也有所回應!
倘6隻擦擦筆的疑問管理者給予回應他看不懂,
試問鞋子、衣服、家具、票券、3C產品....等要如何去分門別類?
這個分門別類同一項要如何定義?或是說由誰定義?
會不會又有第2個人、第3個人、第4個人....來質問,那要如何去滿足?
回到一開始所言:看板規定由管理者制定,管理者有管理權,並對看板負責。
那麼誰是管理者,誰就應該有權力去找出一個不至於讓管理者負擔過重,
且為數眾多使用者雖然不滿,但也能忍受的數字。
還是那個問題,該名使用者質問5項從何而來,定義為何?
從一開始就已經很委婉回復了,顯然該名使用者聽不懂,
那麼現在就用最簡單的方式來告訴該名使用者:
管理者上任時認為這個數字OK就訂了,因為我們是管理者,我們來負責,
這是我們的權限,怎麼訂出來的與你無關,要馬請給出具體建議,我們來參考,
要馬你來擔任管理者,你愛怎麼訂就怎麼訂,你來負責,
本板兩位管理者都同意讓賢,這是你一展抱負的機會,只等你同意了。
4. 最後請該名使用者別再閃躲,
會說管理者口氣不佳,卻無視自己百般催促、造成管理者困擾,還自覺不會。
亦不給予管理者討論空間,原因出自其自認為管理者已關閉溝通大門。
會要求管理者應說明規定,管理者已告知,卻一再認為未達其所希冀目標,
管理者請求提出建議時,又顧左右而言他,未提出方針。
管理者表示願意讓賢,但該名使用者也無表態其是否意願,所以現在是?
綜上而言,該名使用者之申訴無效,請求與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