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ospeed (タシロス・シェン)》之銘言:
: 於日文板推銷日文教材,且為博板友信任,
: 更使用複數個IP相近之ID對推銷的教材做出不
: 實之評論,經站方處以停權處分後,
請板主勿做不實之指控。
一、musoutensei沒有在板面推銷教材,乃被動回應對教材的批評指教。
二、私下寄信給有相關需求的板友,並不該當「在日文板推銷」這個行為要件,
其乃透過PTT的信件系統所做私下交流,並不屬於板主管轄的權限範圍。
三、請問板主有實際看過、用過該教材嗎?
不然何以口出「不實」之論而為「不實」之謗?
四、musoutensei並非因為「廣告不實」而遭停權,純粹因為「廣告」而已,
也不是因為基層板面的「在日文板推銷」而是中央系統的「站內信」,
請勿強攀比附而有心誤導。
: 仍繼續使用其他ID進行廣告行為,惡意擾亂看板秩序,
已有板友承認kyosintankai是他所註冊,
事實上這個帳號亦無在日文板面進行任何廣告行為,
何來惡意擾亂看板秩序之可能與事實?
縱使在其他板面依各板面屬性做廣告,請問與日文板主何干?
其他板面廣告充斥泛濫,幾乎全無向站方申請,
為何站方不以「惡意擾亂本站秩序」為由大刀闊斧開鍘?
: 且屢勸不聽,反而變本加厲,
: 嚴重破壞板面秩序。
事實上板主所指控的帳號群,沒有一個有在日文板貼過商業廣告文,
是如何能無中生有,進而「變本加厲而嚴重破壞板面秩序」?
請問板主是「勸」了什麼?不准對任何教材或補習班做任何傾向正面的評價嗎?
: 出現一個剛註冊沒有多久的ID「avemaria」以相近的IP,
: 對接近一年前的文章作出回應(證6:#1EIoQpDm (NIHONGO)),
一年前文章沒人回應,我好心做回應,這樣也有事?
請問是違反了哪條板規?沒違規而拿來做為罪狀,請問是何居心?
: 其口吻酷似「musoutensei」,並
: 且推薦「musoutensei」所製作的日文教材,
不行嗎?犯了哪條家規或國法?
: 因此強烈懷疑「avemaria」為「musoutensei」之分身。
: 由於上述行為有可能會使板友無法對此教材做出客觀的評價,且
: 已給日文板帶來莫大的困擾,因此對於此事,
我看板上最多人推薦的是「大新」所代理的日文教材「大家的日本語」,
三不五時就被吹捧,推薦的口吻、介紹的優點都如此酷似,
使板友無法對此教材做出客觀的評價,造成日文板莫大困擾,請一併清算。
: 另有「luminosa」於註冊後馬上以相近IP張貼文章
: 推薦「musoutensei」之教材(證7:#1E1JI-06 (NIHONGO)),
不行嗎?犯了哪項板規或天條?
: 以及「gaudete」以相近口吻,相近IP,
: 對該教材做出有誇大嫌疑的評價(證8:#1Dvgg-eU (NIHONGO)),
再問一次,請問板主有實際看過、用過該教材嗎?
不然你是憑什麼做出誇大嫌疑的指控?憑空幻想嗎?
多少教材被板友們說得多好多好,你怎麼都沒意見?
你是自認日文程度好到神到可以逕對世間一切教材做冥想式天眼神斷之究極審判?
最初用「24小時學會日文」做廣告號召的吳氏日文,
從來沒聽說過被「中華民國消保官」指控過「誇大不實」的罪名
請問你現在是在PTT做板主就自認官大學問大到比官方還權威嗎?
而且聽說你還是外國人,貴國人管到敝國人開發的教材觸法與否?
自己做不到的事,不代表別人做不到,別人做得到,
一堆人就眼紅,就惱羞,就沒看過也能誣人誇大不實,
強凌弱眾暴寡的集體霸凌的生物本能劣根性,
就找到了仇恨心的藉口、妖魔化的出口,
眾口能鑠金,也能獵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