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Eng-Class版主pierse對版友之檢舉吃案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13-01-15 06:18:01
※ [本文轉錄自 TouchAgain 信箱]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標題: 檢舉:hopeliu明顯挑釁
時間: Tue Jan 15 00:09:27 2013
版主你好:
我要向你檢舉hopeliu的不當言論
檢舉對像:hopeliu
文章:#1Gy-cXU_ (tijj)
hopeliu推文內容:
推 hopeliu:各學科都有價值,都值得尊重。像TouchAgain就沒有任何貢獻 01/14 20:48
根據版規:
3、戰文:
   凡發文、回文或推文帶有「挑釁、歧視、謾罵、明批暗諷、酸人、人身攻
   擊」等不當內容者。
檢舉內容:
hopeliu在完全沒有任何道理的情況下,突然性地針對本人做出指名道姓的言論攻擊,
以其發言「像某某就沒有任何貢獻」的言論方式,意在貶低他人價值,挑釁他人引起
戰火。雖然未帶髒字,但明顯是挑釁之戰文,屬於明顯地明批暗諷,已經符合版規3.
的陳述範圍之內。本人在該文中之推文內容完全無涉及hopeliu,hopeliu卻無緣無故
針對本人進行攻擊言論,完全沒有道理可言。希 版主能依據版規公平處之,維護英文
版之秩序,此等與「版面討論與版務無關」並符合版規第3條「戰文」規定的指名道姓
的貶低他人之言論,理應已違反版規而應對其制裁。且hopeliu已非第一次做出此等
貶低他人引起戰火之明顯言論,如果因為「推文字數有限」「提及有關主題的範圍比例
不能與文章相提並論」而針對這類言論不管不顧,那我建議把版規改掉好了,把版規3
的「推文」兩個字拿掉,讓人清清楚楚在這個版「推文」中是可以帶有「挑釁、歧視、
謾罵、明批暗諷、酸人、人身攻擊」的,免得有人誤會版規。
這封信才寫到這裡,又看到hopeliu在發表他的新推文了。
那我就再檢舉新的hopeliu的不當言論好了。
文章: #1GxeyIT7 (l10nel)
推文內容:
→ hopeliu:to TouchAgain:我只是問考試時怎麼選較好 若你眼睛或腦有 01/14 21:15
→ hopeliu:問題 請去就醫 01/14 21:16
檢舉內容:
我也不想再多說什麼了,這是赤裸裸的人身攻擊了,以「某某眼睛或腦有問題 請去就醫」
指明道姓地進行人身攻擊,這應該夠明顯符合版規3的內容了吧。如果說「像某某就沒有
任何貢獻」還不夠,那「某某眼睛或腦有問題 請去就醫」夠不夠進入版規3的範圍? 還是
這樣字數仍然不夠多? 或沒有達到推文「挑釁、歧視、謾罵、明批暗諷、酸人、人身攻擊
」的標準? 這樣赤裸裸的人身攻擊,難道因為「推文字數有限」「提及有關主題的範圍」
還是不夠多,故不作為? 這些都是版主你前次針對hopeliu不處分的理由,你應該還記得。
希望版主你此次能公平的裁判,能夠發揮出版規存在的效用,針對hopeliu的言論作出
制裁。否則,吾人難見版規存在之意義。只准他人推文放火,不許人回文點燈,實難服
人。殊不知回文推文都是能夠代表個人意志之言論,版規3的初旨也在於遏止不當言論,
並非區分回文與推文之別,而對於挑起戰火之人視而不見,等到事情鬧大了受害者都回
文了才出來裁判,這樣裁判還有公正性可言? 版規還有其存在之必要? 如果是這樣版規
真的可以建議改掉,以後大家在推文就你來我往,不要發文自衛就沒事,推文亂罵就沒
關係,反正字數不多沒關係。不過這樣我很懷疑會有人喜歡來這個版做英文的交流,版
上人數已經不多的情況下,放任這些推文對這個版有什麼好處? 放任這些攻擊性很強的
言論,難道就會因為這種方式的不「文字獄」的過度自由吸引更多人? 我很懷疑。禁絕
這些不當的人身攻擊說不定人流還會比較多。當不管高手低手都厭倦這些粗魯地針鋒相
對,我想沒什麼人會願意繼續來這裡分享交流。
作者: hopeliu (阿翔)   2013-01-16 21:22:00
要比貢獻度 t大已經整理了 那我們好好來比貢獻度是你出言在先 我回話在後 你先擾亂t大的post 你有本事自己發一篇 而不是用這種方式 說真的我瞧不起你這種行為交流英文? eng-class高手如雲 真的沒差你一個; 3句鬧版的貢獻度 是你在賤踏eng-class版 破壞這個版 !我真的很瞧不起沒本事發幾篇卻只懂擾亂別人文章的人 !!!你這樣就不是挑釁在先? 真的是惡人先告狀最好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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