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erse (冰火)》之銘言:
: (1)
: 凡於本版討論個人事務與本版版旨無關者
: 本版向來就是先給予警告
: 早有前例可查(證一)
板規並未有警告條例
有前例也只能表示你違規已久
若我沒看錯 板規的發表者似乎也是你呀?
★ ! 5 3/15 pierse □ [公告] ★英文板板規★(發文前請先詳閱!)
身為板主自己訂的板規從未遵守過了
請問板規何處有寫到會先給予警告呢?
: 因此sougly檢舉psychopath一案
: 本版於第一時間受理並判處警告, 也回信說明
: 並無所謂的偏袒psychopath等情事發生
: 另,
: 本版從未禁刪推文,唯不可竄改
: 本版過去也未懲處過刪推文者
: 包庇之說實屬誣告
禁刪改推文是站規規範 並非你一個小板主就能開放讓板友刪改推文 ok?
: (2)
: 然
: 在證二信中,sougly提到:
: 「同樣身為板主 希望您能了解有人鬧板 處理後還要四處被追殺之苦」
: 卻在不服本人給予psychopath警告處分後
: 不斷公開及私下追殺
: 以其版主身分
: 當比其他版眾更懂給予他版版規尊重
: 更清楚如不服判決可至組務以合法管道申訴
: 但sougly卻知法犯法,做最壞的示範
: (在本人已對psychopath公開懲處後)
知法犯法? 我只知道不會被水桶
規板寫在那 卻一變再變
法一直在變 我怎麼會知法
: 仍刻意在本版版面「效仿psychopath的違規文」進行報復
: sougly從未於本版發表過任何與版旨有關文章
: 首次在本版發文便是仿發違規文
: 明顯惡意亂版
: 此舉已非如psychopath版友身分但違反版規那樣單純
原來沒發過文就不是板友喔XD
這幾句看起來就是在說
『發過文 是我認可的板友喔 所以警告就好』
『未發過文的 非自己人 就可以嚴格懲處?』
你講的話就顯見你的判決不公了
同樣的違規行為只能用同樣的懲處
卻自行腦補有發過文的就一套 沒發過文的就另一套
如果這不是偏袒 那還有什麼是偏袒呢?
: 而是刻意以版主身分至他版撒野
: 在明知違規情況下
: 仿效違規發文
: 無疑是知法犯法
: 挑戰公權力
: 且連發兩篇(證四,證五)
: 挑釁意味明顯
: 且在證三信中sougly說到:
: 「tussh說了啥我不予計較」
^^^^^^^^^^^^^^^^^^^^^^^^^^
: 卻連發兩篇報復文
^^^^^^^^^^^^^^^^^
: 一是針對本人 (證四)
: 一是針對tussh (證五)
: 所謂的「不予計較」
: 竟是在版面發文報復
: sougly身為版主
^^^^^^^^^^^^^^^^^
: 對自己說過的話都可以立即翻盤
^^^^^^^^^^^^^^^^^^^^^^^^^^^^^
: 而以其版主之姿挑戰站規賦與他版版主之裁量權
: 情節重大,無可寬貸
: 已是亂版之源
: 是故本版依版規判處永久水桶
: 並無公報私仇
首先 我問單字又何來報復可言?
psychopath可問 而你也默許 頂多警告
而我問單字就是鬧板 就要永久水桶?
其次 我在信中說了啥 說tussh什麼 那就叫作「私事」
你能管的就只有看板上的文章違規
我的文章違規就是警告 或者水桶
拿信件裡的恩怨情仇 或是拿我是他板板主身份 來判決 就叫公報私仇啊
有哪一條站規說x板板主 到 o板違規就要加重?
還是你板規有寫? 有寫我就認了啊 但也請你拿出板規證明
沒有就是亂判嘛
任何板板主到其他板 就是一般板友而已 就是依照一般板友論處
難不成你去吃鼎王 說你是eng-class板板主 還能打折?
扯一堆板主板主的 你怎麼不說當板主還要以身作則捐錢給ptt
還是當板主就不用吃飯啦?
本應該比照一般板友懲處
卻自以為板主是聖人該加重 這不是判決不公是什麼?
身為板主處理違規文章 本應針對違規之「文章」 而非針對「人」
居然可以說因為是他板板主所以應該要怎樣怎樣
那是女板友違規你就「因為是女性 所以擇輕審判」
是男板友就「從重量處」?
板規判決還能去思考這些與違規文章無關之事嗎? 此說法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若連這基本法學都不懂,如何保持中立,如何獨立審判,如何公平公正。
: (3)
: 由證二及證三信中
: 可見sougly此人說詞前後反覆,立場矛盾,毫無誠信可言
: 是故判決文說明sougly無版主格局
: 僅就事實陳述
: 丟人現眼與自取其辱兩者皆屬成語,何來謾罵之說
: 自取其辱僅是就sougly先攻訐psychopath之id,
: 而後反遭對方拿sougly的id大做文章一事
: 表述其因果皆咎由自取
: 丟人現眼則是sougly以版主身分卻公然至他版撒野
: 明知違規文還仿效違規文
: 踐踏他版版主之裁量權
: 將站規公權力藐視為無物
: 是對其行為已足以令版眾對站內版主人品門檻
: 產生懷疑及不良觀感的事實陳述
: 乃表達訓斥之意而非辱罵的客觀描述
你講了好多都是私人恩怨喔
我跟psychopath有什麼恩怨
是你身為板主能拿來當裁量權依據的嗎?
你只是在承認你在公報私仇XD
你身為板主 唯一的裁量權就是針對「板上違規文章」「依照板規處理」
其餘板主的人品或板主帥不帥 或是跟誰有什麼恩怨
都不是你一個小板主所能評論的
: (4)
: sougly從未於本版發文貢獻
: 首次發文即明顯亂版
: 同為版主
: 深知對非本版版友者
: 處其永久水桶形同虛設
: 故sougly在被永久水桶之後
: 仍一再以水球攻訐騷擾
: 針對同事件窮追猛打,持續挑釁
: 顯見有犯意而無悔意
: 然卻忽視本版版規早已清楚載明:
: 對於(板主公告審理鎖文禁推後,針對同事件繼續回應者亦比照懲處之
: ,私信騷擾板主者亦同)者
: 「情節嚴重或屢犯者得視情況加重懲處」
: 是故依其犯行
: 將sougly兩篇文章判處劣文
: 僅是就版規明定原案「加重懲處」
: 而非一罪兩罰
: 此次懲處判決完全按照版規標準
: 也望請小組長讓版主保留判決權限
: 以免縱容像sougly這種挾版主身分至他版撒野作惡的亂版者無法可治
: 說明完畢
身為板主還不知道被水球騷擾應設黑名單或至violation檢舉?
卻利用身為板務 把已經處份之違規文劣退
此舉早非正常流程
講白點 若你不是板主 而我騷擾你 你要怎麼劣退我文?
沒有嘛! 還不是要到violation檢舉
然而因為你是板主 有權限 所以濫用職權 濫劣退文章
再者 該板板規
∮違規文(凡觸犯者得經板主認定逕行刪除,並處以水桶兩週,期滿請自行來函
解除,不另告知。)情節嚴重或屢犯者得視情況加重懲處期限!請板友自重!
3、戰文: ║
║ 凡發文、回文或推文帶有「挑釁、歧視、謾罵、明批暗諷、酸人、人身攻║
║ 擊」等不當內容者。(板主公告審理鎖文禁推後,針對同事件繼續回應者║
║ 亦比照懲處之,私信騷擾板主者亦同。) ║
我不知道身為板主 貼出來的板規只敢貼出片段 不敢全文貼出是哪招
明明是情節嚴重或屢犯者得視情況加重懲處期限!
為什麼你貼出來的就是少了期限2個字呢?
板規從頭到尾都沒有劣退二字 只有 逕行刪除,並處以水桶兩週
你又有何依據憑個人喜好劣退?
再說了 你敢拿出這條板就更妙了
開頭就是檢舉psychopath違反這條 卻只有警告一次 板規不就寫明著逕行刪除
多次提醒還仍我行我素 然後認為別人是鬧板
不遵守板規的到底是板主 還是別人呢???
psychopath sou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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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判決 刪文 水桶 刪文 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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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判決 鎖文 警告 劣退 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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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判決不公 濫用職權 依個人好惡判決
建請小組長重新考慮此人是否適任板主
根據過去申訴文 此人經常我行我素 把公開板面當個板使用
自訂板規卻從未遵照板規執行過
完全不適任板主
整理如下:
1.板規未有「警告」條例 卻自承經常如此
2.對於發過文板友 即從寬處理 對於未發過文之板友 就認定是鬧板 永久水桶
同罪不同罰
3.已判決文章(有公告為準)
為報私仇而故意劣退他人文章(無改判公告 且板規亦無劣退懲處)
一罪二罰 公報私仇
4.公告謾罵 身為板主只有該看板的文章裁量權 只能針對違規文章處理
該板主的公告卻針對本人 以及其他無關違規文章之私人恩怨做出他個人之評論
我真不知道在公告加上個人意見、針對某人評價是哪招?
即使是法官也只能以罪論刑 不會因為犯人喜歡5566就判得比較輕
5.處理違規文章 從未依照板規處理
板規寫著應刪文 水桶 他卻警告 鎖文
板規寫著應刪文 水桶 他卻對我永久水桶 劣退 完全無視自己訂的板規
以上,此人從未遵照板規行事,已不適任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