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罷免板主Eng-Class板pierse

作者: Oldwood (老木)   2016-09-12 11:28:10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目前本小組由代理小組長管理,在缺乏正式小組長的情況下,
: 請恕暫時不覆核此一罷免要求.
群組長你好
不是很理解這項處理方式。
1. 「裁決」有將板主直接免職的裁量權。本板判例,將未整理精華區列為板主免職理由
#18LzG8MV (LangService)
https://www.ptt.cc/bbs/LangService/M.1213715464.A.59F.html
而「申請」之後成立的罷免還不一定能連署通過,板主不一定免職。
但群組長能夠「裁決」,卻無法決定罷免之「申請」,
換言之,群組長代理較重的職權、卻無法代理較輕的職權,此本人不理解之一。
2. 按照#1NrVoKdd (LangService)之公告,
現在處於群組長「暫代FECer的職務」的期間,理由是FECer累積太多業務沒有處理。
但群組長現在這個處理方式,是繼續累積下去。
換言之,沒有解決「代理」這個行為欲解決的問題。此本人不理解之二。
3. 對於代理職務之權責,本組沒有明訂群組長代理小組長之規章,
但科學學術研究院有小組長代理板主之權責規章,建議可參考處理。
如所載,群組長代理小組長職務,權責應和小組長相同。
#1JxlPqr5 (AboutBoards)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08169588.A.D45.html
第 5 條 代理人代管期間得執行板主職務,權責和板主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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