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Fw: 店家未經同意維修電腦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6-15 08:32:25
※ [本文轉錄自 showeig 信箱]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看板: LAW
標題: Re: 店家未經同意維修電腦
時間: Thu Jun 13 18:18:26 2019
A大要注意哦。諷刺別人是中學生跟酸人也會被水桶哦。
https://i.imgur.com/uro27KW.jpg
https://i.imgur.com/gsCAV6c.jpg
還有誰會在法院上承認自己故意毀損?
另外要怎麼舉證店家維修時有【故意】毀損?
※ 引述《a9301040 (加油)》之銘言:
※ 引述《seazure2016 (音饗)》之銘言:
大概在十二月多的時候我的筆電被玉米濃湯噴到,然後我還開機了幾次(對,我是笨蛋)

那之後當然就開機又有時開的起來,有時開不起來。
後來我拿去維修,店家最一開始有估可能要五千多,問我要修嗎?(他們預估可能壞了哪

東西,但還是要看過才能確定)我說可能可以接受,他們說確定價格後會跟我報價,再看

不要修。
送去之後大概好幾個禮拜後他們打電話來說拿去給廠商看,要七八千,那就不要修了,叫

去拿筆電,然後沒多久又打電話來說他們再給其他廠商看看。我問
然後今天他們打電話來說維修費五千四,然後已經修好了。我就問說不是要先報價給我才

要不要修嗎?打電話的人笑了一下說,那不然電腦給我們,維修費就不算了。 請問這樣

店家有責任嗎?畢竟當初說好要報完價再決定要不要修。
作者: vul81320 (vul81320)   2018-01-31 21:53:00
直接找消保官投訴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1-31 22:05:00
叫對方回覆原狀就原諒他(認真不然對方用兩萬跟你買二手待修狀態的筆電,也原諒他(給他自己選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2-01 00:43:00
二手待修筆電索取2萬。我會選擇把硬碟拆出然後砸了它。等法院判扣硬碟後折舊殘值XD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8-02-01 00:57:00
他們可能是意外修好的~只是這行的維修費不知怎麼算的...像我的sony duo11當初打翻紅酒~送原廠報19000~後來自己拆亂修~過三個月再亂試竟好了~二年前的事現在還每天用~我那個亂試如果要報價~究竟能報多少...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02-01 01:38:00
那如果5400你到底要不要修啊? 要的話就收下啊,不要就叫店家還你電腦啊,就這樣啊,店家還你什麼再說啊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2-01 01:49:00
我覺得紅酒那個是剛好把接觸不良的地方擦乾淨了XD
作者: seazure2016 (音饗)   2018-02-01 03:04:00
店家就已經修了= =他的意思就是不付錢電腦就不用拿了 是要怎麼不修直接拿回來我會打電話給消基會做諮詢 感謝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02-01 08:08:00
A大都教你方法了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8-02-01 15:51:00
報警 找媒體 找消保官 鬧大他就會還你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2-01 16:14:00
砸爛就賺翻了,先刑事在民事,民事還不用訴訟費用XD你知道我跟筆電有多深的感情嗎?加碼沒財產上損失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2-01 21:43:00
是維修時必要的過程造成的損壞哦。=w=。不然請舉證我是故意損壞。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2-02 10:41:00
最愛遇到這種對造XD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8-02-02 23:26:00
超爽,記得留下文字聯絡紀錄。砸爛就是毀損,不還就是侵佔。很棒的店家,恭喜樓主新筆電基金有著落了XD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2-03 00:31:00
不還哪算侵占。雙方間有契約糾紛,先是到底修否,然後是修復的價錢問題。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2-05 15:13:00
好多專業律師的專業見解。那維修馬桶的師傅應該都背幾十條毀損了。只要維修時有【可能】損壞的東西損壞了。通通告毀損。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02-06 01:50:00
店家砸了又不會和你說,上法院你也無法證明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2-06 18:30:00
死要見屍體XD其實不要把別人當白癡,過失跟故意是看的出來的。另外,開門做生意,跑法院跟負評,要吃消費者沒這麼容易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2-08 14:18:00
店家說是維修時損毀。而且送修二手舊機時一定會告知有維修損壞可能。之後修壞了。被消費者告店家故意損毀。是店家需要舉證還是消費者要舉證呢?過失跟故意是【看】的出來的?哇。您一定是個很厲害的檢查官。店家把筆電從高處鬆手丟到地上。然後告訴你是【不小心】的。願意賠償你3c折舊後的價格。請問您如果【看】出來是不是故意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2-08 23:59:00
檢「察」官其實很多事,是會跟不會的差別,蒐證是其一書上只會教你概念不會教你其他的厲害的人就有辦法搞到別人賠你相反則是被吃定店家把筆電從高處鬆手丟到地上,從客觀推主觀就是故意哪個維修店會把電腦摔裂?搞一些事這家店也別開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2-09 08:14:00
我很羨慕你。我小時候也很天真認為壞人就該像動漫畫裡一樣讓人一眼【看】的出來是壞人。上法庭時也希望壞人主動承認自己犯的錯。很多時候法條的訂立跟實務上有很大的落差。也許多累積多成長。你會發現很多事情的對錯分辨。不是【看】出來的。當然要賠阿。但是您似乎記憶力不太好。您可是建議原po就一台二手損壞待修的筆電向店家索取【兩萬元】呢。如果給法院判。您覺得會賠償多少呢?或是您可以協助原po。用一些您這位【厲害的人】的手法。讓店家乖乖給出您建議的金額。哦。對了。謝謝您的糾正。的確是【檢察官】。我之前選錯字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2-10 09:58:00
你自己講的狀況跟原波又不一樣,你自己講的就是毀損。原波的問題,我沒必要教你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2-10 12:37:00
呃……又變成不一樣的問題了。這說法也太方便了。你特意回了一篇來酸人。然後發現跟自己想像的不同。就開始切割。你如果真的是安好心應該是去站內原po讓【厲害的人】使店家為了怕評價跟官司使店家乖乖吐錢。而為酸人而酸人的行為其實大可不必這樣。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2-10 14:48:00
沒有跟我的想像不同啊,我就是在酸啊,哈哈哈,現在才發現你說的就是故意啊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2-11 10:27:00
就有人提醒你無法判定對方是否為故意了。你還硬要說用【看】的出來。所以硬凹只是為了酸人?那我覺得這樣的舉動有點令人不齒哦。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2-11 19:45:00
你如何分辨故意殺人跟過失殺人?哈哈哈。管好自己的嘴,就不會變故意啊你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2-12 18:02:00
如何分辨過失殺人跟故意殺人?有位版友a9301040教學說用【看】的就能分辨啦。他教過【過失跟故意是看的出來的】可能他真的是他口中所謂【厲害的人】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2-13 09:57:00
你會自白啊啊啊,哈哈到現在都還不知道一些事…唉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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