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LAW版版主showeig營利行為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6-15 09:53:30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 引述《Hermess (取之有道)》之銘言:
: : 檢舉人:Hermess
: : 被檢舉人:Showeig
: : 看板板名:LAW
: : 檢舉類別:
: : 2.組務檢舉(檢舉使用者、板主違反組規)-組務主動查察
: : 以打賭方式向版友索討金錢。
: : 檢舉訴求:若查證屬實請小組長給予適當處分。
: : 檢舉內容:
: : https://pttweb.tw/law/m-1550319576-a-72d.html
: : 於內文中先以話術誆騙他人。說沒有刪除推文並跟他人打賭要求金錢。之後私下更改推文
該名版友當時在本人針對其錯誤法律見解回覆,即俗稱打臉文,
多次提及其他他版事務,以及針對本人的不實指控,
並且重複跳針式論述,諸如某某是否是你的分身,
你是否自導自演。
避免其他版友閱讀上有困難,以及模糊真正法律問題的探討,
排版上面將其推文移列到其他人推文上方的位置。
該版友無法容忍別人針對錯誤見解指正,
那就應該對於自己應該謹慎發言,
而不是對於打臉文以其他離題、不相關事務擾亂。
: : 順序。並辯稱沒人規定推文不能移動。再持續於推文及文章向版友索討金錢。
如果認為他人有違規,應主動向當時的版主檢舉,
不檢舉卻持續說別人刪除推文,當時認為是對於本人的騷擾。
: : https://pttweb.tw/law/m-1550377993-a-c41.html
: : https://pttweb.tw/law/m-1550391994-a-703.html
: : 持續於以上兩篇文章中向版友索討金錢。
不然打賭一百萬,這是日常生活言語激辯會出現的狀況,
不會有人會被這樣的意思拘束。
當時是希望該名版友能夠謹慎自己的言語,
不要率意帶來無關法律的爭吵。
該名版友實際上也沒有真的交付P幣、金錢。
在先前law版缺乏管理時,版上即常常出現類似對話:
https://www.ptt.cc/bbs/LAW/M.1560343853.A.90C.html
推 KKyosuke: 你舉個法院判法條沒說可以罰的未遂犯的判決來看看 08/02 19:59
→ KKyosuke: 舉的出來我輸你一萬 舉不出來你捐給紅十字會一百就好 08/02 19:59
→ KKyosuke: 要法條沒說處罰未遂犯 但是法院以未遂判刑處罰的喔.. 08/02 20:00
→ KKyosuke: 我國法院的判決 不要拿其他國家充數喔 08/02 20:01
我上任之後也表明禁止營利,也有給予寬限期,請求有類似行為麻煩更正、修改。
https://www.ptt.cc/bbs/LAW/M.1560270049.A.251.html
而且版上徵選訴狀事件確實已經匯款給予報酬,
我也是希望他盡快刪除原來文章,並沒有給予處分。
相關文章在我參選詢問小組長營利相關事情時,
本人認為即使沒有要受拘束,類似說法可能也不太妥當,早就已經刪除。
最後,申訴者曾經威脅他人不給予P幣就不刪除文章,
後來該名版友給予P幣後,申訴者卻未刪除,
請問我是否應該要處分?
申訴者也曾經要我草擬對賭契約,然後他願意出錢公證,
最後雙方也不了了之,請問我是否應該要處分?
類似的口頭上爭辯,發生在我上任之前,
我目前都定性為是開玩笑,
只要沒有真正財物交流,明確約定何種對賭條件、金額,履行方式,
都無法證明雙方真正的意思為何。
補充,草擬公證契約是該申訴者要求,而且也是另外一案(嘆氣)
請申訴者不要混淆視聽。
https://www.ptt.cc/bbs/LAW/M.1548642571.A.24E.html
→ Hermess: 為了避免您像之前跟他人以不上ptt為代價賭公投專法通過與 01/28 13:54
→ Hermess: 否後詭辯。如您願意我們來公證吧。公證費我出。合約可以 01/28 13:54
→ Hermess: 由您擬。但是我要請我們公司法務審閱。合法公證人事務所 01/28 13:54
→ Hermess: 也可以由您找哦。
→ Hermess: 不要囉唆了。合約擬不擬?公證去不去?
: : 依照組規十一條之8. 本群組一般看板之基本屬性皆為學術性討論看板,禁止各種營利行
: : 為。
: : 若使用者有營利行為,請向進行營利行為所在看板之板主檢舉。
: : 若板主有營利行為,請向小組長檢舉。若小組長有營利行為,請向群組長檢舉。
: : 請小組長協助處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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