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對Stock實習版主 laptic 版務處理有異議

作者: towe77 (安)   2023-01-19 18:26:34
1.申訴人ID:towe77
2.被申訴者:laptic
文章:[詢問] [板務] 各一篇
[詢問] 板規1-4 請益交易分類標準
文章代碼(AID): #1ZjvJSsU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72975580.A.D9E.html
主旨:實習版主使用1-4-3處理檢舉,但和板規說明有出入
[板務] 實習板主對板規解讀不一與不適任,該如何處理?
文章代碼(AID): #1ZmEpGle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73587920.A.BE8.html
討論主旨:實習板主群對板規見解不一的處理程序
(此部分補充於問題1)
laptic 對交易制度不熟悉,產生不適任問題
(此部分補充於問題2)
3.版務判決:
使用者符合 Stock板規1-4 請益交易分類,遭檢舉成功
檢舉文章代碼(AID): #1ZjjVWCh (StockPicket)
違反板規:1-4-3
違規事證:
https://i.imgur.com/ODBzv8V.png
違規說明:應詢問營業員
檢舉者提出的違規說明 「應詢問營業員」
該發文者已詢問過營業員,仍無答案,因此按照板規發文請益交易
仍被檢舉成功,因此提出 [詢問] 板規解釋
詢問文內,有另一實習版主 Assisi 意見 :
Assisi: 就該案來說 我不會判定違規 主要是發文者已善盡個人義務
[詢問] 板規1-4 請益交易分類標準
文章代碼(AID): #1ZjvJSsU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72975580.A.D9E.html
→ laptic: 原文特定到特定券商了... 所以才會視作詢問「交割異常」的01/06 12:52
→ laptic: 問題01/06 12:52
推 Assisi: 就該案來說 我不會判定違規 主要是發文者已善盡個人義務01/11 18:12
→ laptic: 你可以提 [板務] 文,建議修訂內容;既然都說明了,先結案01/13 06:54
說明:
因該板規解釋實習版主群見解不一致,詢問板規解釋,被要求改以版務處理
並自行結案 (實習版主群相同見解未過半)
[板務] 實習板主對板規解讀不一與不適任,該如何處理?
文章代碼(AID): #1ZmEpGle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73587920.A.BE8.html
說明:
於看板詢問板規解釋,卻被laptic認定該詢問為版務問題
改以版務方式提出,並得到下列回覆處理
推 Assisi: 關於本則板務建議 個人部分似乎無可改進之處01/17 23:59
→ laptic: 文章內容除批鬥外,請問有提出具體建議嗎? 01/18 00:04
→ laptic: 如果沒有的話,先此結案了01/18 00:04
得到的回覆無關版務,而是反攻詰本人文章內容批鬥
實習版主群無法回應相關板規解釋、不適任程序的處理修正
4.提出申訴原因:
實習版主 laptic 使用1-4-3處理檢舉,但和板規說明有出入
參考文章代碼(AID): #1ZjjVWCh (StockPicket)
依照股板規定 1-4-1 此分類適用詢問解惑股票交易相關事務或交易策略
為何詢問過往成功出借、近期無法出借
也沒交割異常、詢問手續費、選擇券商或看盤軟體等問題,會被檢舉成功
本人提出兩文 ,分別是 [詢問] [板務]
實習版主 laptic 給出的回覆卻 非屬合理板規解釋 與 版務相關
且實習版主群無法回應相關板規解釋、不適任程序的處理修正
如下所述
[詢問] 板規1-4 請益交易分類標準
文章代碼(AID): #1ZjvJSsU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72975580.A.D9E.html
[板務] 實習板主對板規解讀不一與不適任,該如何處理?
文章代碼(AID): #1ZmEpGle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73587920.A.BE8.html
根據Stock版現行規定
1-4 [請益] 分類說明
說明與發文規範:
1-4-1. 此分類適用詢問解惑股票交易相關事務或交易策略,如:
1. 交易策略優劣或比較。
2. 親友過世的股票處理。
3. 資券回補、斷頭或除權息、申購處理。
1-4-2. 可提及標的,但是只要屬以下如:
1. 問標的漲跌,或持股分析。
2. 預測性質,個股或產業未來性。
3. 請求推薦,或有推薦意圖。
請使用 [標的] 分類 違者板規4-1。
1-4-3. 請勿於本板詢問手續費、選擇券商、看盤軟體、交割異常相關問題,
違者依板規 4 相關條款處以警告一次與砍文處分。
券商手續費與選擇券商請恰 Broker 看板,
看盤軟體問題或交割異常請洽營業員。
1-4-4. 除以上三點,文章內容仍受板規4規範。
據此提出詢問板規
詢問實習版主laptic使用 1-4 板規判定檢舉成立標準依據為何,得到下列回覆
[詢問] 板規1-4 請益交易分類標準
文章代碼(AID): #1ZjvJSsU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72975580.A.D9E.html
→ laptic: 原文特定到特定券商了... 所以才會視作詢問「交割異常」的01/06 12:52
→ laptic: 問題01/06 12:52
推 Assisi: 就該案來說 我不會判定違規 主要是發文者已善盡個人義務01/11 18:12
Assisi 解釋 原發文者提出詢問前,已善盡個人義務
(過往有成功出借紀錄,無交割異常,也詢問過營業員,但營業員也不清楚)
laptic 解釋則違背正常交易者都是透過券商交易的常理
認定「特定券商」 視作詢問「交割異常」而檢舉成立
laptic: 你可以提 [板務] 文,建議修訂內容;既然都說明了,先結案 01/13 06:54
根據 [公告]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220801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59363558.A.DC9.html
三、國家研究院公權資格
2. 擔任板主資格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上站次數 200 次以上。
小組長得於小組規調整上站次數門檻,但不得低於 50 次。
b. 經小組長認定具管理該看板所需之專業背景,或文章發表數 200 篇以上。
小組長得於小組規調整文章發表數門檻,但不得低於 50 篇。
c. 滿足該看板所屬小組另行規定之擔任板主資格。
質疑laptic 是否具管理該看板所需之專業背景板主資格
laptic 是否因實際交易經驗不足,或者根本不熟悉台灣股票交易制度而產生問題
laptic 也拒絕回應 「特定券商」 視作詢問「交割異常」說法與板規解釋等
被迫改以 [板務] 一文再度詢問
[板務] 實習板主對板規解讀不一與不適任,該如何處理?
文章代碼(AID): #1ZmEpGle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73587920.A.BE8.html
說明:
詢問板規,板主群無法回覆,反要求詢問者於看板提出[板務]
參考文章代碼(AID): #1ZjjVWCh (StockPicket)
詢問過往成功出借、近期無法出借相關的問題
且該使用者無交割異常、詢問手續費、選擇券商或看盤軟體等問題
且 檢舉者所言應詢問營業員,發文者也確實先詢問過了
衍生的問題
1. 板規解釋: 實習版主有不同意見
本看板並無對實習版主群持有不同意見時,有合適通用的處理程序
僅以本詢問為例,不應等其他使用者違規了才能合理申訴
2. laptic 對市場交易的熟悉程度,是否勝任看板管理,令人起疑
→ laptic: 原文特定到特定券商了... 所以才會視作詢問「交割異常」的 01/06 12:52
→ laptic: 問題
如詢問中所提,正常使用者交易,是以券商提供軟體/APP等方式下單交易
不論申購抽籤借還券等,都是如此
根據 [公告]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220801
三、國家研究院公權資格
2. 擔任板主資格
b. 經小組長認定具管理該看板所需之專業背景,或文章發表數 200 篇以上。
質疑laptic 根本不熟悉台灣股票交易制度
僅有洗文數量,但不具管理看板所需之專業背景板主資格
總結兩點
1. laptic 無法依照常理解釋板規 :
實習版主 laptic 對使用者具體提出的問題,無法以板規合理解釋
2. laptic 不熟悉台灣股票交易制度問題
根據 [公告]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220801
三、國家研究院公權資格
2. 擔任板主資格
b. 經小組長認定具管理該看板所需之專業背景,或文章發表數 200 篇以上。
laptic 僅有洗文數量,但不具管理看板所需之專業背景板主資格
才會將
股票交易相關事務或交易策略,
如: 資券回補、斷頭或除權息、申購處理
相關的股票出借交易事務:
過往成功出借,不明原因無法再度出借,且詢問營業員也無答案
認定為 「特定券商」 視作詢問「交割異常」
且將相關詢問、版務視為 文章內容批鬥、自行結案
因此申訴至小組,要求 實習版主 laptic 提出合理解釋
不適任管理專業看板的問題,則由小組判斷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1-06 12:52:00
原文特定到特定券商了... 所以才會視作詢問「交割異常」的問題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1-06 12:52:00
原文特定到特定券商了... 所以才會視作詢問「交割異常」的
作者: Assisi (Francesco d'Assisi)   2022-01-11 18:12:00
就該案來說 我不會判定違規 主要是發文者已善盡個人義務
作者: Assisi (Francesco d'Assisi)   2022-01-11 18:12:00
就該案來說 我不會判定違規 主要是發文者已善盡個人義務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1-13 06:54:00
你可以提 [板務] 文,建議修訂內容;既然都說明了,先結案
作者: Assisi (Francesco d'Assisi)   2022-01-17 23:59:00
關於本則板務建議 個人部分似乎無可改進之處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1-18 00:04:00
文章內容除批鬥外,請問有提出具體建議嗎?如果沒有的話,先此結案了原文特定到特定券商了... 所以才會視作詢問「交割異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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