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eanwind (C.Y.)》之銘言:
: 批踢踢與使用者的關係建立在民法的契約上,
: 也就是所謂的使用者條款,其中:
: 8.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 您同意本站基於其自行之考量, 因任何理由 (包括本站認定您已經違反了本服務
: 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 終止您的帳號以及密碼. 本站亦得依其自行之考量, 隨
: 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 此外, 您同意若本服務被終止時, 本站對您或任何
: 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 因此,除非板主在水桶時加入主觀評論,而非單就客觀敘述,
: 例如某某某使用者腦袋有洞,常常發表智障言論,因此水桶 N 天,
: 的確有可能觸犯刑法;
: 然而若很制式的,某某某使用者因違反圈圈板規,禁止發言 N 天,
: 那就只是單純地回到民法上的使用者條款而已。
: 如果真的怕,水桶公告加上使用者條款的第 8. 條,
: 也就是站內信通知的那一段文字,應該可以省去不少麻煩,
: 當然使用者想告,你也無權阻止就是了。
: ※ 引述《fogflower (霧裡看花)》之銘言:
: : 我想請問各位法界先進,PTT的「水桶」處分就我國刑法而言,
: : 是否涉及公然侮辱或是誹謗呢?
: : 因為敝版目前正在針對此事進行投票,懇請解惑,感謝各位。
我想請問各位先進 如果因為這樣被告了
使用者明知使用者條款有此條 但是被終止某些看板服務時 控告板主妨礙名譽
這算不算誣告 或是 請求民事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