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網路上互嗆

作者: ckironman (氣質小少男)   2014-10-13 04:39:01
如果是互罵,但個人覺得對方嚴重許多的話,可以提告嗎?
會不會反而倒賠ww?
以下是大略的情況:
˙對方:
幹你娘你他媽的
不在那個情境脈絡裡就閉上你的破麻嘴!幹!
你幹他娘的嘴巴超級臭!
你這個臭鮑魚永遠也別想吃到啦!
都唸到大學了還在那邊用裝可愛注音文知不知羞恥啊你?這種敗類真是丟X大的臉!
是鮑魚臭到不敢出來見人嗎?
幹破妳娘老雞掰死破麻
˙我:
初夏的東港之櫻是貧乳,北七
˙另外有一個使用「粉絲專頁」的人在旁附和:
有誹謗嗎
我覺得很符實阿~~
構成公然侮辱嗎?粉絲專頁可否告?
謝謝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4-10-13 11:59:00
你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嗎 否則無解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4-10-13 22:05:00
PTT倒是查的到人...請找八卦版MEWS文.他最近被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0-14 10:41:00
互罵? 只是一個罵的比較嚴重? 那告得成的話 自己也有事
作者: ckironman (氣質小少男)   2014-10-14 13:06:00
大概像是內文這樣,我也很後悔罵那低能兒北七。不過北七比起來應該非常小兒科吧(?)
作者: bbbing (無)   2014-10-14 22:38:00
應該是可以告,警方或檢方去找,但是不一定找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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