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不起訴書了,大概發表一下
※ 引述《LawsuitSugID (網路訴訟諮詢板匿名帳號)》之銘言:
: 在下被ptt鼎鼎大名的某J先生提告妨礙名譽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人,總之僅供參考
我只去了兩次偵查庭,兩次的概要大概是:
第一次,問了兩個問題
1. 這ID是不是你? -> 是
2. 你是不是住這地址? -> 不是,現在住.....
第二次,一個問題都沒問,告知轉被告
然後就收到不起訴通知了,也就是說
如果他沒有好心寄信過來提醒,我要到現在才知道自己被告什麼!
不起訴的理由是超過六個月告訴期
他告人告這麼多次,我想沒道理不知道,大概就是這樣被直接打槍不起訴了
(當然,檢察官有查過並附上他的案件紀錄證明這件事)
比較意外的是,鮮少出庭的他竟然出庭了
外觀看起來比實際年輕,嬌小可愛,以外講出來大概都會被告所以先不管
還有,他沒找我和解,是我看起來太兇了嗎QwQ
可以的話我希望能再多跑幾趟,我真的很想藉機放假!
: 另外開偵察庭時強烈建議和外面的替代役男拿年籍資料單填寫
: 你沒拿的話個人資料包括戶籍地、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證字號都會被寫在處份書上
: 其他收到處份書的人都會得到你的個人資料
: 處份書上會把原告和沒拿年籍資料單的被告的資料都寫得很清楚
: 以上
: 分享個人經驗
我看不起訴書是沒有這些東西,想請問這是否與檢察官風格有關?
另外,如果有和解,會寫在哪?
開頭寫到的"上列被告等......認應為不起訴處分"
這句代表所有被告都沒和解,或者和解的已經被除在名單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