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lylaw (123)
2014-03-01 16:07:58不好意思請教各位道長
特別是實務訓練期有中斷經驗的前輩
我如期於2/10於事務所開始訓練
實務訓若中間不中斷是到7/9
但我看了一下今年律師公會寄來的基礎訓調查表
我傾向選第1梯(5/5-6/4)或第2梯(6/23-7/22)
這樣勢必會造成實務訓期中斷
若中斷的話
中間跑去基礎訓練
實務訓練那五個月會如何計算?直接向後順延一個月?還是要照天數來算?
ex若以第一梯為例
是往後順延一個月到8/9嗎?
或者就變成除去基礎訓那個月,
在事務所訓練天數前後加總起來必須整整滿150天(30 X 5)才可以?
謝謝回答^^
※ 引述《flylaw (123)》之銘言:
: 請教各位道長前輩
: 關於律訓問題
: 請問5個月的實務訓過程中,可以跑去基礎訓再回來完成實習嗎?
: 似乎只要指導律師同意即可?此外有要經過甚麼程序嗎?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