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日前在某小事務所找到受僱機會,已經待了二個月
每天九點上班 五點半準時下班,薪水五萬二
老闆年紀65,已經不太接案,剩下舊案與少部分零星新案件在流通
開庭機會多,老闆也鼓勵自接案(自接案老闆抽三成)
缺點:
沒有同事有點孤單(事務所除了我 只有和隔壁的代書事務所合用的一名助理)
案子類型均為傳統民刑事訴訟,突破性的發展機會不大,無法接到公司案件
同學有些人在薪水高(七萬)的所,但是換來的多是爆肝與抽成低
家人對我早下班也滿樂見,認為女孩子不要這麼操勞
不過想趁著老去以前多賺點退休金
最近在猶豫要不要換事務所,多學一點,多找一點機會
(有計劃未來自己開業,但想先累積經驗)
想跟版上前輩請教未來生涯規劃發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