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115000423-260108
大陸再公布惠台措施,大陸司法部宣布,取得大陸律師資格的台籍律師,自原本只能從事
涉台婚姻、繼承訴訟業務基礎上,新增涉台合同糾紛、知識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
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訴訟,開放範圍擴大至五大類237種民事案件。等於可獲得從事9成
以上民事訴訟業務的權利。至於實施日期有待宣布,應該是明年元旦起。
司法部昨宣布,決定擴大取得大陸法律職業資格並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大
陸從事涉及台灣居民、法人的民事訴訟代理業務範圍。
在2008年已開放的涉台婚姻、繼承訴訟業務基礎上,新增涉台合同糾紛、知識產權糾紛、
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訴訟以及與上述案件相關的適用特殊程序案件,
開放範圍擴大至五大類237種民事案件。
據了解,自2008年大陸開放台灣居民可以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並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以來,
截至2015年,共有4295名台灣居民報名,293人透過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其中有近百
人已獲准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
在2013年,透過《CEPA補充協議10》,就已讓港澳律師可承作港澳居民、法人的民事訴訟
業務,共五大類237種民事案件,台灣是港澳台最後放寬的區域。
台籍律師說,目前服貿卡關,台籍律師一堆業務都不能做,這次大陸開放大部分對台民事
訴訟,有助台灣人考大陸律師意願。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