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初時在中南部一家很本土的事務所實習,
指導律師約五十出頭,已執業二十年,
只剩一個兩年年資的受僱, 但找了三個實習
面試時吹噓說如果客戶找他的兩年受僱就一案八萬
如果客戶要找五年受僱的,他會開價十五萬
如果客戶指名要他主辦,那就三十萬
我開始實習後, 才發現, 他自已掛名的案子也才收七萬
法律見解怪的一遢糊塗
我在該所約兩個月的時間,有判決的案子全敗訴.
但每個星期都有新案上門, 可說源源不絕
只能說肇因於當事人對資深資淺的迷思吧...
後來有其他機會, 我就忍痛轉所重新再來
※ 引述《bancose (改變)》之銘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64657
: 文中提到一般案件資淺律師打不贏資深律師
: 不知道理由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