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師呂秋遠2016年間分別接受一對夫妻委託打官司,但問題是丈夫先告妻子與小王通
姦,妻子後來告小王對他利用權勢性交,這2案當事人的立場及主張有利害衝突,呂律師
未得到夫妻2人書面同意,卻在一個月的時間內,先後接受夫妻二人委任,違反律師倫理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日前決議將呂律師記申誡。全案確定。
這件懲戒案是由台北律師公會提出,公會認為,依照律師倫理規範,律師接受委任,應避
免損害委託人及其他委託人利益,以建立律師與當事人的信賴關係,這也是律師的忠誠義
務,以此案來說,呂先接受丈夫委任,如果後續要接受妻子委任,應告知夫妻2人並取得
他們的書面同意書,但呂秋遠未依律師倫理規範第30條第2項的規定取得妻子、丈夫的書
面同意,即接受妻子委任,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30條第1項第2款、第2項的規定,因此將
呂秋遠交付懲戒。
根據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書記載,此事起因一名男子控告妻子與小王外遇通姦生子,
呂秋遠於2015年5月接受人夫的委任對妻子與小王提出民刑事告訴,但同年6月呂秋遠又接
受妻子委任,對小王提出利用權勢性交罪的告訴。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認為,這兩起案件雖然不同,但夫妻雙方所主張的事實卻是政、反兩
面且有利害衝突的實質關聯,因此被台北律師公會以情節重大為由移送懲戒。
由於律師懲戒委員會收案調查後做出不予懲戒的決議,台北律師公會不服,
向律師懲戒覆議委員會師申請覆議。覆議委員會認為,呂秋遠確實沒有未告知這對夫妻,
他有接受雙方委任,並取得書面同意,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又未盡鐘成意義,破壞女方
對他的信賴,認為違規情節重大,因此有懲戒必要。(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作者:
ymib (網路小白)
2018-06-14 20:51:00請正名呂秋走遠
作者: miera (貝基塔) 2018-06-14 20:55:00
科科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8-06-14 21:15:00每次遇到有他的案子都是複代來耶,有道長目睹過其尊容?
作者: diggi 2018-06-14 21:45:00
回樓上,我有。應該是案量不少。
作者:
tenbear (tenbear)
2018-06-14 22:56:00板上不是有一個爽口受僱嗎?不知還在不在
作者:
rebica (^^)
2018-06-14 23:09:00我也是調解看到他 開庭就走了 這是他的習慣嗎?主場在調解
作者:
jenoren (right)
2018-06-15 00:28:00引用自由時報的報導:「呂秋遠認為男生部分沒問題,但『女生部分可能有點疑慮』。」女生部分有疑慮卻仍接受委任,有些說不過去…報導說被申誡不得擔任指導律師,若未來打算轉任司法官可能也會被否准。諸位道長在面對當事人間可能存有利益衝突情形時,還是謹慎點好。
作者:
hwp1006 (HWP)
2018-06-15 07:12:00科科
作者:
towar (戰鬥目的即戰士生存意義)
2018-06-15 11:20:00我也看過本人,前兩庭,後面就都沒看到了
作者:
gs1 (Zzzz...)
2018-06-16 14:28:00穩贏 穩輸了 早就在踩紅線了吧 不過也不就是因為一些個人特質所以客戶很買單 同業很看不慣 家事開庭算常看到本人
作者:
sholia96 (sholia96)
2018-06-16 16:18:00這錯字也太多
作者: yongjin (當個律師還真辛苦) 2018-06-16 18:15:00
何苦
作者:
aij (bbb)
2018-06-17 15:55:00不論如何,不得不說呂大律師去家事調解還是很強的。
作者:
osee (os)
2018-06-17 22:35:00家事才有故事可以寫吧 刑庭要幹嘛 寫文章跟楊律師一樣嗎 XD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8-06-18 13:42:00楊律師的FB就已經很有趣的,我都擔心他會不會被告性騷擾?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8-06-18 18:35:00呂麗絲文筆好,感人落淚,要不是被狗仔隊拍到照片,應該會有一堆死忠的女性讀者。楊律師頂多寫感官小說吧?不!他的程度沒到那兒~~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