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北】零一零法律事務所徵受雇律師等職缺

作者: wengogo (人生中最美的風景)   2019-08-27 12:59:04
我們參考法務部法檢字第 10700127670 號文的要旨
認為21條1項但書是為了避免透過同一地區設兩事務所而為不正競爭
,我們兩間事務所設址不同地區,主要執業服務項目也不相同,
所以認為應該不算是21條規範的範圍。
不過非常謝謝道長提醒,我們會盡速發函公會確認21條的解釋方式,
若有違反之虞,我們將立即調整改正~
作者: xiouming (..)   2019-08-27 13:04:00
這個函是律師VS民間公證人
作者: wengogo (人生中最美的風景)   2019-08-27 13:28:00
謝謝樓上,我們引用主要是想說明立法意旨目前的情況能否適用,我們還是靜待公會解釋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8-27 23:54:00
拿律師兼民間公證人的案例,來說明同一法院區域有兩個法律事務所,非常奇怪法務部還有一個解釋,律師兼專利代理人不得在同一地區設兩事務所。因為律師執業範圍本來就包含專利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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