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實摘要
阿公近日過世,留有現金700萬,股票少許(爸爸較阿公早過世產生代位繼承問題)
(詳情可以去LAW版搜尋我的ID)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新北市淡水區
2-事實發生地:新北市淡水區
三、諮詢費用:願意
四、預算區間:來信討論
五、委任事項:遺產訴訟代理
六、案件進度:調解
七、開會時間:可以上班時間開會
這次出國回來接到叔叔要告我們的消息,
平時有在法扶當志工,
他們是叫我當志工的時候問律師就好,
可是我覺得有點佔用法扶資源,
(在法扶的時候常常看到特意讓自己符合法扶資格的人要求扶助律師,我沒有這個勇氣)
所以決定自己找律師,
或者大家有推薦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