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扶又不是每件三萬 而且每次只給一半 結案再給一半
刑事偵查兩萬 審理三萬 撰狀五千
民事非訟兩萬 訴訟三萬 撰狀五千
諮詢三小時一千五 審委三小時兩千 消債兩萬
陪偵平日白天一小時六百 小夜班一小時九百 深夜跟假日全天一小時一千二
一年案件原則上24件 但是消債沒有限制
上面的價格都是公益價 靠這個收入會餓死
這只能當作貼補事務所租金或公會會費用的
真的不要有幻想靠法扶就可生活 因為法扶不是每個月派案
※ 引述《okkko (人帥不是罪)》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areerPlan 看板 #1Tvs46R_ ]
: 作者: okkko (人帥不是罪) 看板: CareerPlan
: 標題: [請益]30歲職涯規劃
: 時間: Wed Dec 4 15:32:15 2019
: 大家好
: 小弟目前背景為30歲,理工碩士,在科技業做工程師,
: 工作基本上準時上下班,上班打雜無壓力,年薪約剛好一百萬。
: 但由於對此工作並無興趣且希望可以再減少工時,
: 近期在考慮轉職律師,目前已取得20學分的考試資格,
: 想請問對律師職業了解的人,如果未來可以考上律師並取得法扶資格,
: 是否可以自行執業並每個月只接法扶案件2件就好,這樣月薪應有6萬(一件3萬),
: 且工時很少又自由,不知道我這樣的規劃是否可行或哪邊有錯誤呢?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