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所名稱】
新天地法律事務所
【工作型態】
律師助理(需處理行政事務,及法務助理工作)
【工作內容】
1. 接待客戶、協調客戶及法院日程(主要以電話和email聯絡法院及客戶)
2. 文書處理(將律師手寫的書狀、文件經過打字排版)、檔案管理
3. 簡易外務(郵局、公家機關送件),偶爾需到法院送狀、閱卷
4. 簡單零用金管理,以及上述未提及的事務所內其他行政事務
5. 撰寫法律書狀草稿、整理案件事實,偶爾代理開庭、調解等等,
適合未來要當律師的人學習
【工作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離西門捷運站走路約5分鐘)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9:00~18:00(12:00~13:30為午休時間,真的可以睡覺)
基本上不加班。周休二日,休假比照公務機關
【薪資範圍】
25,000—35,000/月,視工作狀況及經驗調整
【公司福利】
好像沒有特別的,但律師會有很多當事人送的零嘴點心伴手禮可以吃XD
【特別條件】
1.限109年3月1日起即可上班者
2.限法律系畢業,並擁有行政/法務工作經驗
3.不限性別與年齡
【聯絡人/連絡方式】
★ 來信請檢附一般簡歷(附履歷、自傳),格式不拘
★ 請將履歷寄至: [email protected]
(請不要回信給我站內,請照本文指示寄信到指定信箱,感謝!)
【其他備註】
以下是律師本人一些自己的徵才想法,我是代PO,就幫忙轉~
誠徵「適合」的法務助理一名 2020.2.12
【前言】
我是具備30年以上實務經驗的女律師,從北科大EMBA畢業後,近年來更致力於將所有商業
理論與精神落實在律師執業過程,並不斷針對效果加以改進。
本事務所交通方便,環境舒適,工時合理,待遇有成長空間。雖然目前只有一位律師一位
助理,但未來有增員的規劃。
在這裡工作,你除了法律實務能力的進步,還能看到、學到人生的很多面向,加速自已的
人生體驗。我誠心邀請適合的夥伴加入團隊,互補不足、協助彼此提升。
【具有下列特質的人適合應徵此工作(特質越多越加分)】
1、 對行政庶務有興趣,夠細心,能夠製作SOP
對重覆的事、瑣碎的事不會不耐煩。
切勿讓老闆為了你的慣性粗心必須再三確認你的工作是否遵照SOP
2、 擅溝通,有服務精神。因日常需聯繫客戶或法院承辦人
3、 對法律專業認真進修,並以年輕人對資訊的敏感度,
隨時提醒老闆最新修法及實務見解等動態訊息
4、 認同本所研擬之創新法律服務模式,願意協助優化
5、 除了想增加法律實務的經驗,也希望重視心靈成長
6、 對事有自已的看法及見解,也敢表達
(不敢向老闆表達不同意見或凡事沒意見的人請勿應徵)
7、 會自我要求,做錯事知道如何避免再犯
8、 關於行政庶務處理具變通能力,不是死腦筋
【具有下列特質「之一」的人,不適合此工作,請勿應徵】
1、 習慣聽命行事,從不思考「為什麼這樣做」。沒有系統性做事方法及概念的人
2、 來工作只是為了賺錢,其他不曾想太多
3、 上班時間工作做完希望全部時間可以拿來念書,爭取所有時間準備各種國考
4、 上班時間還要抽空回覆自己的LINE或FB訊息
5、 對於瑣碎或重覆性的行政雜務,感到無奈或沒什麼興趣
6、 社恐或討厭與笨蛋或奧客交流。沒耐性,脾氣比客戶大
7、 表裏不一(老闆常檢查的事就認真做好,老闆少檢查的事就不做或亂做)
★★★
如要應徵,另請務必針對上述8點「適合」此工作的特質
說明你符合哪幾項,並舉出實例支持。
以下是原PO備註:
(我是代PO,是幾年前的助理,這是我第一份工作,因為老闆不會用PTT所以請我幫忙PO
在這學到很多寶貴的做事方式以及態度,到現在工作越來越好,這份工作的影響很大。
老闆很專業且優秀,不過應該算是很挑適合的工作夥伴,
如果合得來那真的會互相都很愉快。覺得這是個很適合打基礎跟學習專業的工作!
但如果已經有一定的經驗跟專業,我覺得也非常適合跟老闆一起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