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實摘要
108年9月份,女方與大學同學和許多她不熟的朋友在A同學家喝酒聊天過夜。在她熟睡之時、與她睡在同房間、但不同沙發上的B男,不顧女方當下拒絕與斥責、用蠻力的手段侵犯女方。在當天凌晨已至醫院驗傷和收集DNA,而B男隔日也至警局作筆錄時、同時承認犯行。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 台北市
2-事實發生地 台北市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請來信報價
五、委任事項:強制性交/傷害
六、案件進度:今年2月剛開第一次偵查庭,目前無下文。
七、開會時間:平日在大台北地區可配合(公司可請假)。
八、附註:我希望他關到老關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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