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實摘要 :被代po對象為小輕原油05合約負值交易事件受害者,未違約交割但欲走評議中心以及未來可能民事訴訟拿回錢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台北
2-事實發生地:台北
三、諮詢費:無
四、預算區間: 報價,願意給拿回金額的%數當報酬
五、委任事項:該了解的都瞭解了,證據也準備好了。因為評估狀況與證據應該在評議就有機會贏(金額在100以下也直接評議就好)現在需要委任律師就評議中心的書面部分,以及未來陪同走評議、面對期貨商,以及可能的民事訴訟。需要有金融評議中心相關經驗且有跟期貨商打過相關訴訟的律師,並能瞭解期貨交易規則與這次事件原委(知道券商系統問題等等)才好溝通。
六、案件進度:未起訴
七、開會時間: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