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y723 (shy)
2021-02-22 01:20:57各位律師界的前輩們大家好
小弟甫通過109年的律師高考
目前積極尋求實習機會中
不知道有沒有人願意或是有認識的人可以接受夜間或假日時段實習
因為小弟平日白天還有工作在身,所以能實習的時間只有夜間或是假日
以下先自我介紹:
台大理工科系碩士
目前在上市企業擔任工程師,工作地點位於台中
因為對法律有興趣而於補齊法律學分後參加律師考試並有幸於109年上榜
平日對於公司內的政策,若覺得不合理,會用法律觀點來討論且獲得公司之認同並採納之
次說明需求:
需要一個可以接受夜間或假日實習的機會
由於主要可利用之時間為夜間及假日
因此學習之方向主要應為書狀撰寫、法律意見…等
如果夜間或假日有現場之學習機會(例如:警詢、客戶面談...等),亦可配合
不要求支付通常性薪資
我可以為律師事務所帶來的好處:
理工背景出身,與純法律學科背景出身的人可能會有不同的思考邏輯
對於法律意見,可提供不同之思考面向
對於非屬法律層面之個案事實上分析,理工背景的思考脈絡亦應有所助益
目前所任職之公司,年收入於台灣屬於中上,消費能力較高,有機會藉此帶來新的客源
有替家人撰寫陳述書、陳報狀、再議申請狀之經驗,可於面談時提供參考,檢驗是否具
有撰狀之基本能力
如果有前輩能夠提供小弟實習機會,歡迎站內信討論
謝謝各位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21-02-22 12:26:00這不就叫律師加班教你? 我覺得你考慮付薪資比較快很多當事人都理工背景出身 你理工背景對律師沒啥幫助好嗎
作者:
shy723 (shy)
2021-02-22 12:28:00小弟是帶職修學分考試沒錯 現職台積電主任工程師 希望能找到願意讓我加入實習的事務所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21-02-22 12:29:00哪個律師可以晚上教你寫書狀 還付你薪資?你是不是覺得你比律師聰明?
作者:
shy723 (shy)
2021-02-22 12:32:00應該說 如果對於單純受僱律師來說 應該是沒什麼吸引力 如果是對於自行開業的前輩而言 或許大家有互利共生的機會如果有前輩願意聊聊的話 我這邊可以提供寫過的書狀供參考不是想要單純被教學 而是希望能夠有大家一起互相討論的機會 謝謝大家
版上大律師怎麼都這麼兇lol 另外理工背景怎麼會沒幫助沒遇到需要的案子罷了 真的沒用那些徵stem跨法律的人不就都笨蛋
聽起來原PO是沒有離職的打算,所以要用晚上或假日實習,只是不知道有沒有事務所願意接受這種模式
作者:
hwp1006 (HWP)
2021-02-22 13:22:00再議「聲」請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21-02-22 13:25:00想換領域 就虛心點真的到事務所上班學
我自己開業,但除了加班要趕,誰晚上跟假日還要在事務所帶實習討論?而且這顯然就是書狀或單純做非訟,非訟很多要跟客戶討論,叫客戶配合?真的要學就認真學,除非你只是要拿到資格而已
作者: frankchin (chin) 2021-02-22 13:46:00
收實習的大有人在,對新進律師不用那麼兇但是原po可能對於律師的工作存有誤解倒是真的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21-02-22 13:47:00這叫兇? 大家平常在法庭廝殺都是這種幾千倍的強度
作者: Yuriceratops (ユリケラトプス) 2021-02-22 13:53:00
要跟所學背景有所結合的話去公司法務部門實習就好了吧
作者: jianing (為自己出征) 2021-02-22 14:01:00
律師職前訓練規則第5條第2款、全聯會對學習律師完成職前應行注意事項,對上開條文訓練期間計算方式,以1天8小時每週5天計算,每週為40小時
作者:
nowash (免洗)
2021-02-22 14:24:00各位道長也不用那麼兇,現實就是律師考試制度太容易被跨相信原PO可以找到願意合作的事務所的,我如在台中也有興趣
作者: jianing (為自己出征) 2021-02-22 15:15:00
建議跟律訓所確認,平日晚上跟假日實習的方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作者: CatLawyer (貓咪弁護士) 2021-02-22 16:06:00
實習律師不得兼業但是如果實習本身是兼業呵反正都有事務所資格不符就敢收實習一定也有事務所同意兼職實習不過認真回一下正常應該是本業同意留職停薪在留職期間完成實習跟律訓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2-22 21:42:00律師職前訓練規則第8條第1項
作者: diggi 2021-02-22 22:34:00
我也覺得口氣沒有很兇啊…認真回:因爆時間,所以比較難徵,建議直接找認識的比較快,另建議問清楚這種實習方式是否合於規定,避免時數不被認可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21-02-22 23:38:00
?
上市公司裡面很多都有具律師資格的人,直接掛他名下。不然就等真要執業前再實習。半吊子實習方式不會比較好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21-02-23 08:35:00比起上面那篇對法律系學弟的 我覺得這篇口氣倒是還好
對原PO來說,就是到貴公司的法務部門實習,才是最好的選擇。業界極少人懂晶片製程及法律的。
作者:
accy (ay)
2021-02-23 21:54:00推樓上
作者: bl74040406 (寧) 2021-02-24 02:33:00
因為是護國神山就可以視規定如無物?還想用什麼互利、開拓客源當誘餌?明擺著就違反規定,還有人檢討口氣喔?
作者:
wbar (MAYBE)
2021-02-25 23:09:00就事論事,看不出來口氣兇。看職稱應該頗有年資。想取得正式資格,又不願意放棄現有工作或是請假實習,這樣才奇怪吧..也許制度就是要這樣打破(?)見仁見智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