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ni (∞)
2021-05-31 12:16:48其實不會是幻想
只要面試的時候跟老闆說清楚:
「為了顧慮到案件品質,以後老闆您接案前都一定要先經過我的同意,
我點頭這案子才能接。」
老闆仍然願意用你 代表契約成立
※ 引述《WinnieMomo (Winnie)》之銘言:
: 各位道長安安
: 因為要求自己及自己待的所上案件處理的品質能有一定水準
: 但是又希望每天下班後有一定時間可以進修
: 想請問在台北有沒有推薦品質好且下班時間不會太恐怖的所可以推薦(受雇)?
: 訴訟.非訟都可以
: 不知道這樣的願望會不會太不切實際XDD
: 謝謝
作者:
chihchien (ChihChien)
2021-05-31 13:35:00看起來還滿有道理的 樓下道長覺得呢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21-05-31 14:03:00接案不要從代理商要找原廠=自己開就好
作者:
Lizst (YouGotIt)
2021-05-31 16:38:00你要不要考慮一下做企業法務?正常上下班的機會比較高?
我受雇都不拿月薪,改拿100%案件獎金,然後再跟老闆談接案門檻跟自己報稅,看起來跟自己開有80%像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6-01 21:29:00原文自刪了
作者:
g204094 (吉尼)
2021-06-01 22:18:00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6-14 06:35:00主持律師:瞭解,下一位。XD建議原原波投履歷前想辦法打聽一下主持的風評,和事務所大多接哪些案子吧。
作者: lilybaby (lily) 2021-06-15 22:59:00
什麼案子叫品質好的案子啊?
作者: diggi 2021-06-20 00:47:00
法律簡單當事人不煩,這種案件最好多啦,當律師就是不斷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