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實摘要
去年12月發生車禍,小腿骨折住院,請假三個月。
交通初判表我方未發現肇事因素,對方則不遵守交通標示。
與對方及對方保險員在三月開調解兩次,但調解意見不一致,
已經開立調解不成立單子。
因接近6個月刑事追訴期,所以目前打算尋求刑事及民事進行求償。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高雄市
2-事實發生地:高雄市
三、諮詢費:願意,若直接委任刑事及民事官司希望包含在裡面
四、預算區間:暫定10萬
五、委任事項:委任刑事及民事之訴訟
六、案件進度:調解不成,準備提出先刑事告訴。
七、開會時間:因目前已回公司上班,原則上白天下午提前約,都可請假配合。
晚上或假日尤佳。
八、特別要求:熱心且有幫助處理車禍受害人打官司經驗的律師優先
請推薦律師姓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