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對面國家的人,共產黨是信奉無神論的。所以類似宗教案件宗教界一定敗訴。
也看到一些關於臺灣算命巨額收費等等。
可是並沒有科學方法證明那些行為有實質效果。這樣收取巨額現金不能算欺詐,原有契約
應該算不承認嗎?
另外關於道具部分,開出過高金額,遠高於世面金額會屬於欺詐行為嗎?
到底宗教與法律要怎麼制衡呢?因為從無神論觀點,宗教只是心靈鴉片。但是對有神論者
,宗教是真理道路生命。
難道是凱撒歸凱撒,上主歸上主更合理——法律部分可以依照科學事實認定,至於宗教讓
那些神棍自己按照宗教方法進行詛咒作為懲罰更為合理?
另外一個事情就是對宗教團體捐款后,反悔,有證據捐款,並且已經用於進行宗教建築建
設,是否可以進行追討。因為當時相信該宗教,也等於默認該宗教行為,進行追討好像不
合理。但是基於科學,又屬於欺詐行為。
我是搞不明白這個到底要如何平衡。
小弟非法律專業,理组的,請高抬貴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