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期五中午11:35am新進度================
bplin
你真是我這次救星~
我九點四拾五分看到你留言,跟信用卡停止付款
(其實他拖太久都不回答,信用卡中心說已經付分期第一期款子40元)
隔不到兩小時
udn打爆我的室內電話
我不願意接
因為講快要14天~
講東講西就是聽八婆講我們收到貨~
那種每天打電話來噴屎你是小偷你是賊~你願意接嗎??
這有什麼好爭~
叫法官來查就知道
我賠40元換一張全新信用卡~
接下來全部走法律~發票的事也請國稅局查`
大家看著辦~
到底誰在玩花樣.他們怎麼可能第一次遇到這款事~
他們根本就是寧願玩法律拖時間,讓消費者沒有耐心也拖過信用卡請款時間
錢就入袋
=====================================================================
謝謝翻譯
→ hahaluck:內容應該是原po跟UDN買東西,沒收到貨,但供應商有宅配出去 03/07 05:05
→ hahaluck:所以問題在宅配過程,宅配堅持有簽收,但原po說事實上沒有. 03/07 05:06
→ hahaluck:供應商對收貨簽單簽名是沒錯的,因為宅配出問題是宅配要賠 03/07 05:09
→ hahaluck:UDN其實只是個交易平台,的確也只能當買家跟供應商的溝通 03/07 05:13
→ hahaluck:管道,並不見得有能力解決事情,這事比較麻煩就是宅配拿的 03/07 05:14
→ hahaluck:出來簽單,這時關鍵就在如何舉證簽單真偽,也是癥結所在. 03/07 05:15
→ hahaluck:UDN 供應商 宅配 照原po的說法 應該就只是宅配過程的問題 03/07 05:23
不好意思這一段有點錯誤,,沒有買很多貨品就一個貨品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