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iwasdying 信箱]
作者: markmark900 (markmark900)
標題: Re: 劣文退回(板規二)[問題] 想買電子書
時間: Sat Oct 1 13:02:55 2011
1. ask版甚麼都可以到ask版. ask版得不到答案也是眾所皆知的
2. 根據板規? 第二條也太自由心證了吧, 我認為我的發文是屬於小說類, 你認為不是
為了公平, 我們要去問卷調查嗎? 以後每一件事情都要問卷調查看看誰的自由心證
是對的嗎, 當然, 如果處罰沒有那麼重, 那當然沒有問題, 有些時候只是版主懶惰
, 劣退退一退以後看不到人就好, 居不知自己已經犯下了大錯
3. 如果每發一篇文都要問版主, 那版主要檢討板規是不是太籠統了
4. 你知道自己有錯, 還要祭出重刑, 我從來沒有被這麼羞辱過, 你沒有被這樣對待過,
當然你不懂我的心情, 你對於自己不有所檢討, 對於板規的籠統不多想一想,
隨隨便便小事給予最重的重刑, 我相信我不會是第一個, 人都會犯錯, 但要視輕重
給予處罰
※ 引述《iwasdying (Tia)》之銘言:
: 下次寄信建議先把問題整理好再問
: 一次寄三封我要另開視窗對照會很累&還得為你的問題存檔免得你上訴
: 1.我會po在ask板,或者先寄信問板主「這」可不可以po
: 2.我會怎麼想?自己沒無視板規當然是我錯,如果板規沒有寫而懲處(就算是警告)
: 我一樣申訴到底
: 3.換作是我,我自己本來就不對啊,板規只有三條,而前兩條才會劣退+水桶
: 我絕對不會去跟板主吵這種無聊的事情
: 4.我自己很久沒看到是我的錯,所以如果你趁我沒看到就先刪文,我也不會劣退你
: 加上你那篇,已經有另一名板主推文:
: 推 yingjie1025:這篇叫我如何是好....建議去電子產品類的看板比較合適 09/21 22:29
: 自己應該要有自知之明給板主難題了,難道要換我問你:你是故意給板主難堪來的?
: 5.哪有其他初犯?也不看其他人犯的是什麼板規
: 2115 m 2 9/18 iwasdying □ [公告] sunny813、Anitahaha水桶一個月
: 犯的是第三條板規,在板規修正前(#1ETdv_Uu (novel)),初犯本來就是一個月
: 其餘板友,像是下面這一位
: 2092 m 8/19 yingjie1025 □ [公告] yorpo10 劣退+水桶無限期
: 也是劣退+永久水桶啊
: 總結:自己沒把板規看清楚,請不要亂扣我帽子。吵這種事真的沒意義
: 小說板 T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