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ZH_Couplet 看板

作者: snakylin (林邪蟒)   2015-08-04 16:40:07
※ 引述《snowtoya (小雪)》之銘言:
: 經查,本連署成立新版ZH_Couplet一案
: 有效同意票數:34
: 無效同意票數:8
: 因未達有效同意人數40人連署之門檻,故本連署案駁回
組規規定:
三、連署機制
(一) 新增、廢除看板與連署、罷免板主等連署,請依國研院組規之規定(精華區z-2-2)
於AboutNew板提出連署
但是組規於 8/1 變更,其中關於連署變更如下:
d. 於 AboutNew 板進行記名連署,連署人資格為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文章發表數 10 篇以上。連署門檻為 (需同時滿足):
下修連署資格。
(1) 贊成數大於 19
(2) 贊成數 大於 反對數
下修通過門檻。
8/1 新發佈之規定連結如下: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38439684.A.FA6.html
我有不懂的地方想詢問。
一、目前連署有效同意人數依何處為準?
二、若再重新開啟連署的有效人數是 19 或 40?
三、若依新規定改變有效人數,但此次發起連署時間早於新規定發佈時間,
  而連署結束時間晚於新規定發佈時間,那麼新規定生效是否適用本次連署?
感謝,辛苦您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8-04 17:31:00
新法規定依新法,但你的連署是在舊法時期開始於新法啟用後,重開連署方可適用新法
作者: snakylin (林邪蟒)   2015-08-04 17:40:00
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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