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7 03:14:56※ [本文轉錄自 CFantasy 看板 #1P24rQsZ ]
作者: a343408065 (寂寞東京鐵塔) 看板: CFantasy
標題: [公告] asjimmy警告一次
時間: Tue May 2 17:11:51 2017
asjimmy經勸誡後 #1O_BBwRT (CFantasy)
仍在板面上發表爭議言論並不當回復公告文以侮辱性言詞攻擊板主 #1P22xs_s (CFantasy)
因此對asjimmy提出正式警告
若asjimmy再犯 將依據板規第四條處置
4. 發言用詞請儘量和緩,不要太激烈,若不聽板務人員制止,也是
水桶伺候
另,板友認為自己受到遭受到人身攻擊,由於此部分屬個人感受,板主係採檢舉處理的方
式,又若文章或推文中有爭議性言論,板主未必能完全看到,有發現到的板友請提出檢舉
處理,這部分仍請大家體諒。
asjimmy板友已來信提出檢舉,板主將於稍晚針對asjimmy板友檢舉內容進行處理。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2 17:13:00你人真的太好,不過反正現在書荒很閒。能繼續看人在那跳跳跳也滿有趣的。
作者: FANggot (憨吉) 2016-05-02 17:15:00
真溫和 不錯阿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6-05-02 17:15:00回公告你桶我,我接受.
作者: zdctengi (h19lubt) 2016-05-02 17:15:00
那個人真的超級不成熟...
作者: Riddle (EFR) 2016-05-02 17:15:00
推溫柔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6-05-02 17:17:00他的都不想來這個板了 送他永桶剛好
按常理來講 長老應該都要看 然後全部通通警告然後只有他一個人被么吉 道心不穩..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2 17:19:00不接受好偉大
作者:
loc0214 (啵啵半宅魚)
2016-05-02 17:24:00我要走了哦?我真的要走了哦?我真的真的真的要走了哦???這個概念吧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2 17:31:00對了,光你提出的單方面選擇性判決就各種吐槽點。版主是接受檢舉,本來就是會把重點放你身上。原文有二個點有人身攻擊,一個是你一直五四三的"牠",另一個是你意指他像薯條一樣脆。要形成版主所稱之"略涉"其實都算足夠了。所以你到底有啥資格在那怪東怪西的。
作者:
s122274848 (ä¸Šä¸‹å·¦å³ AB)
2016-05-02 17:31:00一堆人在回文那篇也是顧左右而言他 結果現在跑來這裡取暖?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2 17:33:00因為看他崩潰很好玩啊,一下就拿道理出來電他就看不到他在那跳跳跳了。
作者: d54951044 2016-05-02 17:37:00
回公告不桶的喔?
作者: cocola 2016-05-02 17:43:00
跟待退老兵一樣耶,吃無敵星星,啥都不怕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6-05-02 17:52:00此子布可留 木秀於林 風必摧之XDDDDD
本來版主就是不告不理 信箱收爆?難道要版主每篇文章每個推文都看完嗎?XD
作者:
s122274848 (ä¸Šä¸‹å·¦å³ AB)
2016-05-02 18:03:00一下子就拿道理出來就怕他崩潰? 這是什麼精神勝利法? 你認真起來 連你自己都怕是吧
作者: cjy1201 2016-05-02 18:03:00
快桶 認真
作者:
s122274848 (ä¸Šä¸‹å·¦å³ AB)
2016-05-02 18:07:00還有說要版主每條推文都看是勉強… 真的在下判決之前要先判斷好條理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下錯決定或少看了什麼事後補救就好了 而不是在這裡一言堂吧?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2 18:09:00我這篇有回他的質疑了哦。你可以看完再噴XD
作者:
tom40819 (ç«é›ž)
2016-05-02 18:12:00版主怎麼不近水桶 你不讓他回公告被桶就真的是你失職了回公告就是要被桶R 還跟你講什麼大道理雖然沒有這條版規QQ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2 18:15:00而且說真的,原PO原文開群嘲也沒針對他的群嘲說明什麼。為什麼他在那提出質疑我們就要好好說明?
作者:
cka 2016-05-02 18:16:00我真的不太懂..看個小說到底有啥好吵的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2 18:18:00就有人愛鬧,結果被弄就腦羞啊
作者: Rocketbear 2016-05-02 18:22:00
開地圖砲人身攻擊居然沒被桶,PTT奇觀
作者:
VBMO (吸多會變笨)
2016-05-02 18:27:00我到現在還是不懂他覺得DnD設定過氣的論點或原因是啥根本沒說出個所以然的情況下 也能顧左右而言他戰半天
作者:
VBMO (吸多會變笨)
2016-05-02 18:30:00根本沒資格反指其他版友跟他一起顧左右而言他吧
這就像要進入練氣期時一樣 你很難解釋氣的感覺但只要你進練氣期你就能懂什麼叫氣了 (認真)
作者:
VBMO (吸多會變笨)
2016-05-02 18:31:00他想要顧左右而言他 我們就給他他想要的(?)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2 18:31:00對啊,自已也沒理由就說感覺感覺。這種人哪有資格跟別人要理由的XD
你不懂啦!大道萬千 各有所感 你們這些凡人那能了解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16-05-02 18:39:00此子不可留...!
嗚嗚我沒在那篇舔到Reader就被!了 是說字體跟用字怎分
作者:
gino9955 (臨江)
2016-05-02 18:42:00怕 天魔亂世大能不出 諸位道友保重
作者:
gino9955 (臨江)
2016-05-02 18:46:00一種發個話震懾一下但沒把他打死的概念R區區一個警告在小說中大概就是略施懲戒或傳音威脅的程度吧
本來污辱性言詞就是不告不理,憑什麼遇到你就要幫忙洗地?好大的官威,你以為你誰啊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6-05-02 18:54:00
又是一個和平的一天(茶
作者:
hwider (海裡的星辰)
2016-05-02 18:59:00咳咳,在下閉關久矣,請問宗主飛升了嗎?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16-05-02 19:01:00板規就沒有回公告的相關懲罰..甚至連不可使用公告都沒有...
作者:
z1x2c3 (z1x2c3)
2016-05-02 19:04:00以前舊版主Reader帳號不是註銷了?是同個人嗎?
非板主不能公告是常識了吧 這不是PTT的通用規則嗎就像天道一樣的東西
作者:
hwider (海裡的星辰)
2016-05-02 19:06:00原來如此,感謝道友。因為一直在想會不會有什麼慶祝大典,哈哈
作者:
hwider (海裡的星辰)
2016-05-02 19:08:00疑?剛剛搜尋一下,老宗主還在啊!?這公告就是老宗主發的啊
作者: d54951044 2016-05-02 19:10:00
我感覺過氣就是過氣 沒有理由 你說個沒有過氣的理由來聽聽啊!!!說不出來? 如果說不出來那就是過氣!!
作者:
WLR (WLR™)
2016-05-02 19:15:00娘子阿,跟牛魔王出來看渡劫
作者:
capita (小明)
2016-05-02 19:16:00reader帳號已經是別人在用了 現在我只用這個帳號
喔喔喔那改舔樓上(prprbtw, 在這裡我倒是覺得公告相關規則應該不是站規等級w
樓上 你試看看用[公告]發文就知道了回文有漏洞 所以才說不能回公告呀
可能因為淺見認為有re:跟公告還是很容易分辨所以(ry你的解釋滿合理的 但是還是不罪不罰派w剛才跑去粗翻一下站規沒找著 為免困擾該來建議增列了↑版規內增列
補句murmur 總記成還有他版也沒這條 會被回討論版務說
作者: rrrz (RRRz-銘) 2016-05-02 21:48:00
去查google庫存頁面才看到那篇文 真是狂 狂狂狂!
作者:
wcm (雲)
2016-05-02 22:14:00再版主公告還在形容對方a是npc的又當如何處理?
作者:
gy39764 (新威尼斯的鳳尾船)
2016-05-02 22:14:00作者:
wcm (雲)
2016-05-02 22:23:00不知道版主處罰是用哪個詞語?"牠"這個詞還是"薯條""牠"這個詞是引用kles91350711版有的npc理論而"薯條"這個祠則在板主公告的推文中多人使用npc理論則在那篇文還有版主公告中都有人使用就算是法不責眾也不能只警告一人吧
作者:
wcm (雲)
2016-05-02 22:39:00附加一點asjimmy板友所說的"牠"是意指npc而文中kles91350711所指的npc就是asjimmyasjimmy也是針對kles91350711回文用第三者"牠"這樣對 asjimmy的警告可以成立嗎?
作者: leokind (打字超慢的啦) 2016-05-02 23:38:00
回公告 還不桶喔
作者:
wcm (雲)
2016-05-03 00:20:00最早使用npc是VBMO版友後續接連許多版友使用暗指這算不算對人身攻擊與集體對一人的霸凌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0:35:00他好幾篇都貼同樣的話,也不解釋。就像個NPC一樣。原由是來自於此吧說真這版大家都很和善。沒事怎麼會被集火。
那時NPC算霸淩了 他自己要學NPC說話的也能算到別人頭上 不虧是天命之子呀! 這氣運 無人能比
wcm大,我有些好奇你對霸凌的定義。霸凌不只有群體對個體,還有個體對個體,甚至還有個體對群體的案例(e.x.反擊型霸凌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0:41:00要幫他說話要不要大概看原串討論一下?
作者:
wcm (雲)
2016-05-03 00:41:00他發文最早也只是跟對文章,但人身說npc是你們用的
真要用霸凌來看待的話,這次的情況比較接近於某a對喜歡DND的群體霸凌,於是喜歡DND的群體才有反擊型霸凌的回應。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0:43:00我只能說不作死就不會死。不要又要鬧又要大家體諒你
作者:
wcm (雲)
2016-05-03 00:43:00就事討論,你們還自認沒有語言用npc酸人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0:44:00酸人就叫霸凌哦,這見解強原串最好有不准人批評哦,就問他的見解又都不說。東扯西扯的才讓人不爽
那串批評的人可多了 但一直跳針一對的話好幾篇的只有他一人好嗎? 這也能算是別人的錯?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0:46:00而且原串他說話內容也一整個嗆。自找的好嗎
作者:
wcm (雲)
2016-05-03 00:47:00說真的,如果這次專版我同意他不長眼,明明這邊是CFantasy
沒頭沒尾的事 最燒腦了所以中國網小可以用D&D 這板卻不能談D&D?
嘛,對於護航某a的道友們,我希望能先看看這篇文章在發言。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0:49:00他根本是故意在鬧的,已經不是不長眼的程度好嗎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0:56:00還要跑別的地方發文嘲諷,看來他真的很悲憤
作者: d54951044 2016-05-03 01:13:00
酸人=霸凌?受教了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16-05-03 02:03:00嘿嘿
作者:
VBMO (吸多會變笨)
2016-05-03 11:48:00我頭一次知道NPC這詞叫人身攻擊 真是位厲害的道友會不會哪天說別人跳針也變成辱罵?現在是開群嘲沒錯 反擊的卻因為人數過多而被指霸凌?你的想法也太可愛了吧
作者:
lolav (文章總是打太長)
2016-05-03 13:25:00孔雀:真君,你說薯條香酥脆,我不服,我更香酥脆
原來我神農谷護法長老如此溫和!真讓我等核心弟子汗顏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1:13:00你人真的太好,不過反正現在書荒很閒。能繼續看人在那跳跳跳也滿有趣的。
作者: FANggot (憨吉) 2016-05-03 01:15:00
真溫和 不錯阿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6-05-03 01:15:00回公告你桶我,我接受.
作者: zdctengi (h19lubt) 2016-05-03 01:15:00
那個人真的超級不成熟...
作者: Riddle (EFR) 2016-05-03 01:15:00
推溫柔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6-05-03 01:17:00他的都不想來這個板了 送他永桶剛好
按常理來講 長老應該都要看 然後全部通通警告然後只有他一個人被么吉 道心不穩..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1:19:00不接受好偉大
作者:
loc0214 (啵啵半宅魚)
2016-05-03 01:24:00我要走了哦?我真的要走了哦?我真的真的真的要走了哦???這個概念吧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1:31:00對了,光你提出的單方面選擇性判決就各種吐槽點。版主是接受檢舉,本來就是會把重點放你身上。原文有二個點有人身攻擊,一個是你一直五四三的"牠",另一個是你意指他像薯條一樣脆。要形成版主所稱之"略涉"其實都算足夠了。所以你到底有啥資格在那怪東怪西的。
作者:
s122274848 (ä¸Šä¸‹å·¦å³ AB)
2016-05-03 01:31:00一堆人在回文那篇也是顧左右而言他 結果現在跑來這裡取暖?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1:33:00因為看他崩潰很好玩啊,一下就拿道理出來電他就看不到他在那跳跳跳了。
作者: d54951044 2016-05-03 01:37:00
回公告不桶的喔?
作者: cocola 2016-05-03 01:43:00
跟待退老兵一樣耶,吃無敵星星,啥都不怕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6-05-03 01:52:00此子布可留 木秀於林 風必摧之XDDDDD
本來版主就是不告不理 信箱收爆?難道要版主每篇文章每個推文都看完嗎?XD
作者:
s122274848 (ä¸Šä¸‹å·¦å³ AB)
2016-05-03 02:03:00一下子就拿道理出來就怕他崩潰? 這是什麼精神勝利法? 你認真起來 連你自己都怕是吧
作者: cjy1201 2016-05-03 02:03:00
快桶 認真
作者:
s122274848 (ä¸Šä¸‹å·¦å³ AB)
2016-05-03 02:07:00還有說要版主每條推文都看是勉強… 真的在下判決之前要先判斷好條理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下錯決定或少看了什麼事後補救就好了 而不是在這裡一言堂吧?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2:09:00我這篇有回他的質疑了哦。你可以看完再噴XD
作者:
tom40819 (ç«é›ž)
2016-05-03 02:12:00版主怎麼不近水桶 你不讓他回公告被桶就真的是你失職了回公告就是要被桶R 還跟你講什麼大道理雖然沒有這條版規QQ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2:15:00而且說真的,原PO原文開群嘲也沒針對他的群嘲說明什麼。為什麼他在那提出質疑我們就要好好說明?
作者:
cka 2016-05-03 02:16:00我真的不太懂..看個小說到底有啥好吵的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2:18:00就有人愛鬧,結果被弄就腦羞啊
作者: Rocketbear 2016-05-03 02:22:00
開地圖砲人身攻擊居然沒被桶,PTT奇觀
作者:
VBMO (吸多會變笨)
2016-05-03 02:27:00我到現在還是不懂他覺得DnD設定過氣的論點或原因是啥根本沒說出個所以然的情況下 也能顧左右而言他戰半天
作者:
VBMO (吸多會變笨)
2016-05-03 02:30:00根本沒資格反指其他版友跟他一起顧左右而言他吧
這就像要進入練氣期時一樣 你很難解釋氣的感覺但只要你進練氣期你就能懂什麼叫氣了 (認真)
作者:
VBMO (吸多會變笨)
2016-05-03 02:31:00他想要顧左右而言他 我們就給他他想要的(?)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2:31:00對啊,自已也沒理由就說感覺感覺。這種人哪有資格跟別人要理由的XD
你不懂啦!大道萬千 各有所感 你們這些凡人那能了解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16-05-03 02:39:00此子不可留...!
嗚嗚我沒在那篇舔到Reader就被!了 是說字體跟用字怎分
作者:
gino9955 (臨江)
2016-05-03 02:42:00怕 天魔亂世大能不出 諸位道友保重
作者:
gino9955 (臨江)
2016-05-03 02:46:00一種發個話震懾一下但沒把他打死的概念R區區一個警告在小說中大概就是略施懲戒或傳音威脅的程度吧
本來污辱性言詞就是不告不理,憑什麼遇到你就要幫忙洗地?好大的官威,你以為你誰啊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6-05-03 02:54:00
又是一個和平的一天(茶
作者:
hwider (海裡的星辰)
2016-05-03 02:59:00咳咳,在下閉關久矣,請問宗主飛升了嗎?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16-05-03 03:01:00板規就沒有回公告的相關懲罰..甚至連不可使用公告都沒有...
作者:
z1x2c3 (z1x2c3)
2016-05-03 03:04:00以前舊版主Reader帳號不是註銷了?是同個人嗎?
非板主不能公告是常識了吧 這不是PTT的通用規則嗎就像天道一樣的東西
作者:
hwider (海裡的星辰)
2016-05-03 03:06:00原來如此,感謝道友。因為一直在想會不會有什麼慶祝大典,哈哈
作者:
hwider (海裡的星辰)
2016-05-03 03:08:00疑?剛剛搜尋一下,老宗主還在啊!?這公告就是老宗主發的啊
作者: d54951044 2016-05-03 03:10:00
我感覺過氣就是過氣 沒有理由 你說個沒有過氣的理由來聽聽啊!!!說不出來? 如果說不出來那就是過氣!!
作者:
WLR (WLR™)
2016-05-03 03:15:00娘子阿,跟牛魔王出來看渡劫
作者:
capita (小明)
2016-05-03 03:16:00reader帳號已經是別人在用了 現在我只用這個帳號
喔喔喔那改舔樓上(prprbtw, 在這裡我倒是覺得公告相關規則應該不是站規等級w
樓上 你試看看用[公告]發文就知道了回文有漏洞 所以才說不能回公告呀
可能因為淺見認為有re:跟公告還是很容易分辨所以(ry你的解釋滿合理的 但是還是不罪不罰派w剛才跑去粗翻一下站規沒找著 為免困擾該來建議增列了↑版規內增列
補句murmur 總記成還有他版也沒這條 會被回討論版務說
作者: rrrz (RRRz-銘) 2016-05-03 05:48:00
去查google庫存頁面才看到那篇文 真是狂 狂狂狂!
作者:
wcm (雲)
2016-05-03 06:14:00再版主公告還在形容對方a是npc的又當如何處理?
作者:
gy39764 (新威尼斯的鳳尾船)
2016-05-03 06:14:00作者:
wcm (雲)
2016-05-03 06:23:00不知道版主處罰是用哪個詞語?"牠"這個詞還是"薯條""牠"這個詞是引用kles91350711版有的npc理論而"薯條"這個祠則在板主公告的推文中多人使用npc理論則在那篇文還有版主公告中都有人使用就算是法不責眾也不能只警告一人吧
作者:
wcm (雲)
2016-05-03 06:39:00附加一點asjimmy板友所說的"牠"是意指npc而文中kles91350711所指的npc就是asjimmyasjimmy也是針對kles91350711回文用第三者"牠"這樣對 asjimmy的警告可以成立嗎?
作者: leokind (打字超慢的啦) 2016-05-03 07:38:00
回公告 還不桶喔
作者:
wcm (雲)
2016-05-03 08:20:00最早使用npc是VBMO版友後續接連許多版友使用暗指這算不算對人身攻擊與集體對一人的霸凌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8:35:00他好幾篇都貼同樣的話,也不解釋。就像個NPC一樣。原由是來自於此吧說真這版大家都很和善。沒事怎麼會被集火。
那時NPC算霸淩了 他自己要學NPC說話的也能算到別人頭上 不虧是天命之子呀! 這氣運 無人能比
wcm大,我有些好奇你對霸凌的定義。霸凌不只有群體對個體,還有個體對個體,甚至還有個體對群體的案例(e.x.反擊型霸凌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8:41:00要幫他說話要不要大概看原串討論一下?
作者:
wcm (雲)
2016-05-03 08:41:00他發文最早也只是跟對文章,但人身說npc是你們用的
真要用霸凌來看待的話,這次的情況比較接近於某a對喜歡DND的群體霸凌,於是喜歡DND的群體才有反擊型霸凌的回應。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8:43:00我只能說不作死就不會死。不要又要鬧又要大家體諒你
作者:
wcm (雲)
2016-05-03 08:43:00就事討論,你們還自認沒有語言用npc酸人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8:44:00酸人就叫霸凌哦,這見解強原串最好有不准人批評哦,就問他的見解又都不說。東扯西扯的才讓人不爽
那串批評的人可多了 但一直跳針一對的話好幾篇的只有他一人好嗎? 這也能算是別人的錯?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8:46:00而且原串他說話內容也一整個嗆。自找的好嗎
作者:
wcm (雲)
2016-05-03 08:47:00說真的,如果這次專版我同意他不長眼,明明這邊是CFantasy
沒頭沒尾的事 最燒腦了所以中國網小可以用D&D 這板卻不能談D&D?
嘛,對於護航某a的道友們,我希望能先看看這篇文章在發言。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8:49:00他根本是故意在鬧的,已經不是不長眼的程度好嗎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5-03 08:56:00還要跑別的地方發文嘲諷,看來他真的很悲憤
作者: d54951044 2016-05-03 09:13:00
酸人=霸凌?受教了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16-05-03 10:03:00嘿嘿
作者:
VBMO (吸多會變笨)
2016-05-03 19:48:00我頭一次知道NPC這詞叫人身攻擊 真是位厲害的道友會不會哪天說別人跳針也變成辱罵?現在是開群嘲沒錯 反擊的卻因為人數過多而被指霸凌?你的想法也太可愛了吧
作者:
lolav (文章總是打太長)
2016-05-03 21:25:00孔雀:真君,你說薯條香酥脆,我不服,我更香酥脆
原來我神農谷護法長老如此溫和!真讓我等核心弟子汗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