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mouse99 訴 neves 一案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12-09 14:07:43
申訴人:mouse99
被申訴人:neves
申訴板面:YuanChuang
一、申訴要點:
申訴人不服板主「不受理對申訴人人身攻擊」之處分。
二、判決:
申訴駁回
三、理由說明:
根據本板 #1GfFroOK 判決之審理原則:
原則上各板板務由板主自治管理,組務並不多加干涉
惟對於明顯不合理之板務處置(如嚴重有違比例原則)方介入處理
本件申訴人與板主對於「造謠」一詞是否為人身攻擊,意見分歧
惟檢視板主對於申訴人以及於本板回應之說明,尚無明顯不合理之處
板主認定「造謠」為對於行為之形容而非人身攻擊,未嚴重違背一般認知
故駁回本件申訴
作者: mouse99 (小鼠)   2019-12-09 16:52:00
所以以後即使對方說的是事實,也可以在看板上說其他看板使用者造謠?對方說我造謠,代表我說假話,可是我說的明明真話,這樣還沒人身攻擊,這種判決是在哈囉?那以後在原創版說話都不用查證直接說別人造謠,反正只是形容一下行為而已嘛,不是攻擊哦。以此類推白痴智障都能比照辦理,我只是「形容對方的行為很白痴,又不是攻擊。」冠上「只是用來形容行為」就不是人身攻擊了小組長的判決我解讀起來就是這個意思蘇啟誠因為造謠自殺了,國民黨因為造謠在跳腳,現在有人說我造謠竟然不算人身攻擊,照這判例是不是以後都能在原創版說人造謠了?不要每次都說依上下文,在我看來就是版主偏頗判決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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