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00080245 (啊)》之銘言:
: ※ 引述《chuck158207 (Chuck)》之銘言:
: 所謂的主題是作者有意透過作品抒發情懷、示現自我,亦即「作家的理念或
: 用意的表現」。而作品主題的根源包括了作者的性情個性、意識形態、生命
: 歷程及生活經驗,尤其是散文所表現出了的層次更是以作者為中心,訴諸作
: 者的直接經驗,在作品中處處「有我」之存在。
: 洪復連:《當代主題散文研究》
: : 這段不能支持你的原意
: : 「有我」可以是有我的精神、主體情志
: : 不必然要在事實上相等
: 都談到了直接經驗,還不跟事實上相等?不然何者為經驗?
: 即使是虛構,仍須建立在有我之上
: 將自己的身分換作他人,想像他人的生活來描寫,這跟有我的關係很遠
我只想亂入這邊:
我覺得,你的「直接經驗跟事實相等」與C的「有我」並不衝突啊。
C的「有我」我以為質疑的是「作者」在書寫裡頭佔了多少比重的問題。
這麼說吧,某書寫者對某物的直接經驗為何,不代表其必然要以「自己的
身分」介入到書寫的平面空間裡,才能夠書寫真實;即使以別種視角,它
種身分,它對某物某事的「感受」之書寫,仍可以是「真實」的--就算
作者與敘事者並不「真實地等同」,那也不代表我們就一定處在「無我」
的謊言
裡。
也許你會懷疑:像你說的「將自己的身分換作他人,想像他人的生活來描
寫,這跟有我的關係很遠」,換了別種視角,「真實」有可能存在嗎?
但這裡也是我所納悶的。
你第二句都說「即使虛構仍然『有我』」了,那換個視角哪裡不成?
換了一個視角,好吧,比方說非原住民族寫原住民,這裡頭如果有偏見、
有獵奇的消費、有「失真」(和原住民族對自身認知文化認知有悖)的部
分,這不正好代表了「某族裔跨去寫原住民族」容易失誤的「真實」?
但這裡又有陷阱,我不認為可以「百分百」從這部分規導到作者本身就有
他作品中的「偏見」;以小說來說,挑釁也可以是一種手段,誠如我不會
把納博柯夫《幽冥之火》裡的詩觀當做是納博柯夫本人「百分百」的摹帖
一樣;同理,一個作家表現了某種「真實」,並不代表其本身就是那個「
真實」的代言人。
簡單來說就是:某人書寫真實發生的偏見,這不代表某人真的帶有偏見。
更何況,我們要用什麼標準去檢察,當一篇散文作品「換了視角」以後就
有不真實的狀況產生?書寫的層次與轉換並不等於物質消耗啊,從第一人稱
走到第二第三或是作者以外的身分,並不代表「真實的情感」會跟著被稀釋
掉。
那我們能說這樣的案例「無我」嗎?(或者離「有我」很遠?那到底這離「
有我」有多遠?離「有我」的遠近程度跟文學作品的關係是?)
--或者,我直接一點說,「即使是虛構,仍須建立在有我之上」的這句
回應,已經把問題拉到書寫與「認識」的層次;我可以反過來說,任何虛
構--虛構的步驟是:先認識→再「虛構」→最後產生「虛構物」--都
不可能有『無我』的情境。
所以當你說換個視角就和「有我的關係很遠」,我覺得你要談的「有我」
並不如你「虛構仍須有我」那樣屬於「認識」的廣大層次,我覺得,你聚
焦的「有我」基本上就是「等於作者我」的概念而已。
那麼--
也許這樣可能另開議題,但我還是想問,如果在我們文學書寫的要求裡
(尤其散文要求),有一道名之為「真實」的規範,那我們要怎麼寫才
能夠「不真實」呢?
「作者我」不等於「敘事我」嗎?我們通常以小說當做虛構的產品,也許
小說這文類會如你所說的離「有我」很遠,可是離「有我」遠不遠到底與
「真實」的關聯性是什麼?--我們可以就此判斷所有小說是與「真實」
搭不到邊的?
而散文的「真實」又是?
就是「作者我」等於「敘事我」這樣一種鏡像(還沒有拉岡那麼複雜)要
求?如此就「真實」了?誰能夠判斷在作品裡頭「沒有一絲絲的」虛假?
如果有的話,那這種等號還能這麼直接了當地畫上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