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貨」畢竟是黑心貨
╱黃錦樹
http://udn.com/NEWS/READING/X5/8216988.shtml
2013.10.11
今年聯合報文學獎極短篇得獎作〈黑心貨〉被舉發抄襲黃麗群的作品〈成家〉。但
日昨《聯副》竟刊出決審委員聲明,為其辯稱「兩者主題全然殊異,而從題材、語
序、句構到細部修辭也無一雷同。因此,兩篇文章的具體內容各見差別;所謂『抄
襲』,難以成立。」在沒有比對之前,我也幾乎被這一番修辭說服了。一拿來比對
,還真的嚇壞了。
我對副刊的朋友說,如果這樣的案子也被判定不是抄襲,只怕後患無窮啊。換言之
,以後只怕唯有那些直接用「複製-貼上」的笨蛋的抄襲才能叫抄襲了。〈黑心貨
〉〈成家〉的小小創意其實只在它的敘述形式,即「父親為冥間的兒子燒付各式各
樣的紙器及物品」。在〈黑心貨〉,物(紙器)的出現順序與〈成家〉也相彷彿,
甚至燒一個女人過去的情節(兩篇小說中最聳動的細節)也類似。
如果是課堂習作,我會和學生說:就習作而言,是可以接受的。但要扣一些分,因
為沒有和模仿的對象保持恰當的距離。而且建議不要發表,因為有抄襲之嫌。
這縱使在法律上不易成罪(一如甚囂塵上的「關說」),我完全同意寶瓶出版社社
長朱亞君對這件事的意見,文學獎應該有更高的道德標準。
這案子最有趣的其實是,這篇山寨改編之作的題目和它企圖展開的議題,竟無情的
反諷了自身。這在在令人想起十多年前喧騰一時的本土黑心貨「泰瑞電視」,但人
家至少外殼還是新的。
而「兩篇文章彷彿相似之處,唯在敘述形式」的「以文學批評專業的判斷得出的結
論」,如果不說它是欺人之談,也是令人難以忍受的鄉愿之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