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chiremoon (McQ)》之銘言:
: 一、活動目的
: 為發揚客家文化、鼓勵客家文學創作,客家委員會特別徵集蘊含「客家文化」或「桐花意
: 象」之文學作品,增進客家文學寫作風氣,以收集客家文學推廣之長期效益,特辦理此徵
: 選活動。
: 二、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客家委員會
: 承辦單位:精鼎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 三、參加對象
: 不限國籍、年齡,對文學創作有興趣、想法,以正體中文(含客語漢字)書寫者,皆可參加
: 。
: 四、徵件主題
: 以「桐花」或「客家」為主題為創作內容,或與客家文化相關之內容。
: 五、徵選組別與各類作品字數
: (一) 徵選組別:
: 1. 一般組
: 2. 客語組
: (二) 各類徵選類別及作品字數:
: 1. 新 詩 類:15至25行
: 2. 散 文 類:3千字至5千字
: 3. 短篇小說類:1萬字以內
: 六、活動獎項
: (一)一般組 / 客語組
: ●新 詩 類: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 10萬元、獎座乙座
: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 6萬元、獎座乙座
: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各 5千元、獎狀各乙幀
: ●散 文 類: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 12萬元、獎座乙座
: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 8萬元、獎座乙座
: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各 8千元、獎狀各乙幀
: ●短篇小說: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 15萬元、獎座乙座
: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 12萬元、獎座乙座
: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各 2萬元、獎狀各乙幀
: (二)相關說明:
: 1.得獎獎金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含2萬元)者,主辦單位須依所得稅法代扣10%稅金。於
: 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個人,不論得獎金額
: 多寡皆扣20%稅金。
: 2.依照二代健保規定,獎金金額超過基本工資時,代扣2%補充保費。
: 七、評選方式
: (一)參賽稿件寄達後,即按照收件順序編號,參賽者不得更換稿件。
: (二)作品審查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作業。若評審認為作品未
: 達
: 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或調整入選名額。
: (三)各類之評分標準由評審委員開會決議之。
: 八、報名方式
: (一)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報名。
: (二)自即日起至103年11月30日(星期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作品一式4份
: ,連同報名表1份、肖像權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以及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聲明正
: 本1份(請親簽或蓋章),以信封裝袋密封,信封上註明「第5屆桐花文學獎」及「參賽組
: 別與類別」,掛號請郵寄至「10061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二段251號5樓,第5屆桐花文學獎
: 工作小組 收」即可。
: ※寄出後務必自行來電確認送達,聯絡資訊如下:
: 1.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二段251號5樓
: (精鼎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 2.電話:(02)3393-7306
: 3.聯絡人:第5屆桐花文學獎 徵件小組
: 4.E-mail:hakkaliterature@tpr.com.tw
: 九、活動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 (一) 網路索取:
: 請至「第5屆桐花文學獎」活動網站 (http://www.hakkaliterature.tw/)
: 下載報名表(含肖像權暨著作財產權同意書、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聲明)
: 及活動簡章。
: (二) 郵寄索取:
: 附回郵信封寄至「10061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二段251號5樓第5屆桐花文學獎 工作小組 收
: 」即可。
: 十、得獎公布及頒獎典禮
: (一) 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活動官網,請密切注意網站最新消息。
: (二) 得獎者將受邀參加頒獎典禮,詳細資訊將另行通知。
: 十一、注意事項
: (一)參賽作品須以正體中文(含客語漢字)撰寫,且為未經公開發表過之作品。
: (二)請採用A4 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 12 號細明體,左側裝訂。如以稿紙書寫
: 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
: (三)如使用客家字需以「客語漢字」表示,客語漢字之標準,請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
: 查詢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且主辦單位保有修正之權利。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臺灣客家
: 語常用辭典,網址http://hakka.dict.edu.tw/hakkadict/index.htm
: (四)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稿件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
: 號、字數不符合規定者,一概不列入評選。
: (五)得獎者請於接獲得獎通知後三日內,提供作品電子檔,以利得獎後專書出版作業。
: (六)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予,主辦單位擁有不限時間、次
: 數及地域之利用權限,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且得獎者且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主辦
: 單位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 (七)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 以及獎座或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 1. 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 2. 參賽作品曾於平面媒體或於網路公開發表者。
: 3. 參賽作品曾獲獎或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或已投稿者。
: (八)最新活動消息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並以官網公告為準,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
: 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客家委員會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 (九)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不另支酬勞,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10冊得獎專
: 書。
: (十)凡參賽即視為認同本徵選活動簡章,簡章內容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
: 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並請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以公告資訊為 準。
: 網頁資訊:
: http://www.hakkaliterature.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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