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創世紀全國高中詩獎 徵選辦法(12/15)

作者: Qorqios (詩人Q)   2020-09-14 23:44:00
創世紀全國高中詩獎 徵選辦法
「創世紀詩社」由詩人張默、洛夫、瘂弦於1954年10月共同創立,迄今已發行《創世紀詩雜誌》六十六年,是當今華文詩壇歷史最久的詩刊。歷任總編輯洛夫、辛鬱、張默、辛牧讓詩的「獨創性」與「純粹性」在《創世紀》有鮮明的發展走向,更大量提供新生代詩人發表空間。而本獎的設立,旨在獎挹青少年學生新詩創作,提升新生代創作能量。除了推動以往「創世紀」所強調的「開創性」,也重視「與萬物對話」的「感性力量」,並呼應全國高中語文領域之「素養導向」,期將「創作力」轉化為未來人才的研發能量。
一、獎額與徵件條件:
1.本屆不分名次徵選7~10名,獎金各8000元。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皆頒有奬狀。
2.本獎徵選二十五行以內的「新詩」,主題不拘。全國高中(高職)學生均可參加,每人限投一件(單篇),且須以華文創作為主。
3.參賽作品必須未在任何紙本書籍、報刊雜誌發表,亦不得於任何電子媒體發表。
二、收件期限與揭曉:
1.收件:2020年10月15日開始收件,至2020年12日15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文稿資料不全者不受理補件、抽換。
2.揭曉:2021年3月上旬得獎名單公布於《創世紀詩雜誌》及相關網頁。俟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及方式。
三、收件方式與注意事項:
1.作品須以A4紙張打字列印,直式橫書,一式四份。標題16號細明體,內文12號細明體。除此之外,作品上不得出現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2.除上述詩稿一式四份,最後請以另紙註明真實姓名(發表可用筆名)、就讀學校(含班級)、聯絡電話、聯絡地址、e-mail信箱,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3.得獎者於接獲得獎通知後,另請提供作品電子檔、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學生證影本(至少須有寄件參賽時的學期註冊章),以及得獎感言。
4.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創世紀全國高中詩獎」,以掛號郵寄:600嘉義市文化路郵局第246號信箱,「創世紀全國高中詩獎評委會」收。
5.參賽者請自留原始底稿,主辦單位不會寄回稿件。
6.獎項名稱及獎額,得由評委會視該屆作品水準予以變更。
7.所有得獎作品將在《創世紀詩雜誌》刊登發表(視同「作品授權使用」),同時基於宣傳、推廣,本社亦可多次刊登、利用(包含網路媒體),或集結成冊(包含詩選),可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8.得獎名單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並由主辦單位追回獎金、獎狀。
9.徵獎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告。
創世紀詩雜誌社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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