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創世紀全國高中詩獎 徵選辦法
一、活動宗旨
本獎之設立,旨在獎挹青少年學生新詩創作。鼓勵多元題材,重視開創性與感性力量,
更呼應全國高中語文領域之素養導向,期將「創作力」轉化為未來人才的研發能量。
二、獎額與徵件條件
1.本屆不分名次徵選7~10名,獎金各8000元。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皆頒有奬狀。
2.本獎徵選二十五行以內的「新詩」,主題不拘。全國高中(高職)學生均可參加,每人
限投一件(單篇),且須以華文創作為主。
3.參賽作品必須未在任何紙本書籍、報刊雜誌發表,亦不得於任何電子媒體發表。
三、收件期限與揭曉
1.收件:2021年10月1日開始收件,至2021年11日30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文稿資料不
全者不受理補件、抽換。
2.揭曉:2022年3月上旬得獎名單公布於《創世紀詩雜誌》及相關網頁。俟得獎人名單公
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及方式。
四、收件方式與注意事項
1.作品須以A4紙張打字列印,直式橫書,一式四份。標題16號細明體,內文12號細明體。
除此之外,作品上不得出現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2.除上述詩稿一式四份,最後請以另紙註明真實姓名(發表可用筆名)、就讀學校(含班
級)、聯絡電話、聯絡地址、e-mail信箱,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3.得獎者於接獲得獎通知後,另請提供作品電子檔、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學生證影本
(至少須有寄件參賽時的學期註冊章),以及得獎感言。
4.來稿請在信封註明應徵「創世紀全國高中詩獎」,掛號郵寄:621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
85號 嘉義大學中文系「高中詩獎評委會」收。
5.參賽者請自留原始底稿,主辦單位不會寄回稿件。
6.所有得獎作品將在《創世紀詩雜誌》刊登發表(視同「作品授權使用」),同時基於宣
傳、推廣,本社亦可多次刊登、利用(包含網路媒體),或集結成冊(包含詩選),
可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7.得獎名單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並由主
辦單位追回獎金、獎狀。
8.徵獎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告。
主辦單位:
創世紀詩雜誌社
協辦單位:
文訊雜誌社
嘉義大學中國文學系
#活動諮詢:[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