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318 19 7/07 asiagodtone R: [新聞]【獨家】不能再嘴砲 統神認罪法官給緩刑
E1【鬧板】
經板主群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屢犯前述A、B、C、D項多次,出桶後仍明知故犯,且無悔意者。
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其實應該要給退文的,這樣統神又要等半年的CD,
關於這個案子我是覺得他有點可憐啦,
讓他上來發洩一下、讓板眾瞻仰一下英容也還在容許範圍內,
不過前提是沒有造成版面秩序混亂。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回沒有相關的文章,
關於法律見解也有法律諮詢板可以使用。
哦對了,這次 E1 我只給統神判三個月,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