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祭品] 大告人時代第一戰

作者: Mews (On Your Own)   2014-07-07 22:41:21
※ 引述《chain520 (公共便所520)》之銘言:
: 大家安安,今天過的愉快嗎?
: 板主大人剛剛完成報案
: 將對vivi板友提告
: 如果板主對vivi板友提告成功
: 台中一百份雞排,地點日期將於成功後另行通知
: 我該準備參加黨內初選了
哈囉 大家好
難得回個文 請大家不要噓太大力 我會崩潰
這次板主被噓的蠻慘的
當然我是覺得他這樣做是有些不好
先不論水桶是對或錯
但是後續處理應該退下來
先跟另外兩位板主討論
甚至讓其他板主頂一下的
畢竟這不是你個板 不需要全部的事都由你來擔
處理得好就算了 偏偏現在是雪球越滾越大
後面的公告似乎還動了怒火
演變成這樣反而很難處理
更慘的說不定要隱板靜板 對板友板主都不是好事
再來 我是覺得啦
lol板沒有18禁限制
所以屁孩相對也比較多
不要說甚麼18禁沒路用
很多人第一次辦帳號不知道生日可以亂填哩 像我就是
也比較不知道掌握發言的分寸
常常動不動就飆髒話 問候別人父母
奇怪 當個板主被問候父母誰會高興?
板主也是人 憑什麼要這樣被公開羞辱
被告也是剛好而已啦
至於因為其他事件被告我就不予置評
沒問候到我家人通常是笑笑看過 反正就當就可三板來看嘛
不要說被告沒什麼 又不一定會成立
問題是你的家人可能會覺得有什麼
很多家長一看到傳票還啥的就嚇到說要賠錢了事
相信這板應該蠻多學生的
發言前還是先經過大腦再說吧 會省掉很多麻煩事的
個人認為上個PTT上到被告很不值得
一點經驗分享
作者: gash55025502 (白影弓)   2014-07-07 22:45:00
鳥屎是你?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7-07 22:45:00
? 怎沒水桶這篇文? 無關LOL啊
作者: thegodofding (Ding)   2014-07-07 22:46:00
人之初
作者: jameschen007 (想不出來)   2014-07-07 22:56:00
這篇還不錯阿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7-07 23:31:00
他誰?很重要嗎你這篇跟LOL有什麼關係??????????論無關本板:整篇到底哪裡有提到LoL或者英雄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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