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版主群

作者: tonypong (東泥哥哥)   2014-07-09 20:43:59
版主群為啥可以解釋成版務方??? 就算是版務方 也不能代表你一人吧!
如果任何水桶劣退 要 透過"版主群"來作出判決
統神事件 吸摳直接一人作出判決(剛剛實況他自己承認)
基本上吸摳已經違法版規啦~ 沒有透過版主群作出判決
既然違法做出的判決 那這個判決就是失效阿! 這不是常識嗎?
既然你違法作出的判決失效 那統神水桶10萬天 自然失效阿
而且根本針對某人作出的判決,就已經是不適任版主了阿
在大庭廣眾之下作出如此前所未有的10萬天水桶 300年阿 又不是孫悟空
整件事情就是西摳針對統神然後對大家釣魚,阿大家就上鉤了
根本利用職權對統神進行霸凌阿...
現在又call in進去 我當下感覺你根本又要釣他阿
至於X月台事件你要他道歉 如果當初你摸摸良心沒批X私德沒問題 我想也不用腦羞告人吧
到時又變法院認證 告失敗 統神還能反告你誣告...這樣不是得不償失嗎?
作者: shoppingmore (安安~~)   2014-07-09 20:45:00
跳針跳針跳針
作者: waterandcool (我不會取暱稱)   2014-07-09 21:18:00
西摳的意思就是告人的最大拉 先道歉 理由不跟你講雷~
作者: BigHeadDoggy (大頭狗仔)   2014-07-09 21:24:00
快下台
作者: jasons900088 (青蛙)   2014-07-09 21:25:00
一肩扛起責任 真男人 太神啦~
作者: thegodofding (Ding)   2014-07-09 21:38:00
小心被告啊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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