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這次事件G社處理已算得體~

作者: james11song (張嘉航)   2015-03-24 17:53:21
原文太長我刪一下
G社處理的就差那麼一點點
平常這麼厚臉皮 各種伺服器問題還是拼命斂財
這次其實只要開口跟網銀說
那200萬既然要捐 就捐給台灣電競吧
捐給我G社 我還能請個高級一點的工程師半年一年
就算不請工程師 對於代理糞GAME也不無小補
這樣一來 也不會被說是捐給自己人 左右手
還能塑造出真心愛台灣電競的好形象 酸民無地自容蒸發昇華
G社還能爽賺200萬 作為閃電狼的冠軍獎金(180萬)
平時賺錢賺得這麼精 這麼聰明
這次卻秀斗成這樣 餓鬼就不用裝小心了啦
要是把200萬捐給G社
今天下午的LOL板會有多祥和 多平靜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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