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hke的新聞部一直認為找到公開的資料但未經同意就可以報道阿?
還不用自我審查?
我還真想問問你們的新聞部總編輯是不是個花瓶?
需要經過拍攝人or持有人同意後再報導的例子很多
像是復興空難撞橋的youtube影片
有印象的人應該還記得各大新聞台有去留言徵詢能否引用
拍攝人還特地標明X天新聞不得引用
如果按照hke新聞部的邏輯 這些詢問的新聞台都是87了
hke老闆既然有錢請韓國X貨
幹嘛不花錢請個有點經驗的主編
撇開照片問題
那篇我還以為是什麼自己寫爽的blog咧
你要這樣搞還不如弄個什麼toyz or 丁皇週記
叫選手寫幾個廢話也比那種沒重點的新聞能看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