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ngkiss0618 (劍舞北極)》之銘言:
: : 這次告G社絕對不是單一事件 而是一個計中計中計的概念
: : 注意拉 成步航要來逆轉裁判了
: : 成步航: 媽打
: 補充一下 在台灣永久鎖你帳號是違法的
: 最多只能7天 但G社N年前某次開會後討論出一個結論:
: "那我們就鎖你無限次7天"
: 無限次鎖7天跟永久鎖有沒有差我就不知道了...
無限次7天其實很麻煩
可以跟PTT學
一次鎖3650天
我想任何人反省個十年
什麼都會變
如果個性在不變
那一樣還是會在來一個十年
但人生有幾個十年
給G社一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