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ngkiss0618 (劍舞北極)》之銘言:
: : 這次告G社絕對不是單一事件 而是一個計中計中計的概念
: : 注意拉 成步航要來逆轉裁判了
: : 成步航: 媽打
: 補充一下 在台灣永久鎖你帳號是違法的
: 最多只能7天 但G社N年前某次開會後討論出一個結論:
: "那我們就鎖你無限次7天"
: 無限次鎖7天跟永久鎖有沒有差我就不知道了...
: 提供給成步航參考~
台灣法規規定最多一次七天
而且鎖完七天後
如果沒有任何違規
是不能利用之前的違規再鎖七天
所以鎖你無限個七天只是癡人說夢話
真的這樣搞就是學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