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和大學同學報名校內的電競比賽
在開打前佛心公司說權利點以後不能改名了
我就改了一次名
同學在登錄時因為不知道我名子後面有beta(客戶端無法顯示)不小心登錄錯了
主辦方有來和我們確認也有跟我要UID 我們也都有給
http://imgur.com/a/btWtS
我們原本以為沒事了 直到打贏第二場被檢舉代打
http://imgur.com/a/YV09S
圖為主辦方與我方隊長的對話
主辦方一口咬定說我有共用帳號的嫌疑因此要禁賽我一場
(沒有罪證確鑿就判我有罪)
(我保證從來沒有代打過)
但因為我們都是一場決勝負 所以這個判決特別嚴重
我向隊長提議打bo3我被禁賽一場無所謂 畢竟接下來兩場贏下來就沒差
後來開始說我們隊長口氣差(尚燼4ni?) 最後無條件裁判權都直接說出來(好大的官威R)
我是覺得如果要查是不是每一隊的每一個人都要查? 為什麼只查我一個?
而且要他們拿出證據也拿不出來 就直接判?
最後結果是我們整隊被取消資格 反正也不屑打了
不知道是不是有內定怕被我們搞掉 套一句果凍的話:完全沒有想法~~